一、制定背景
2024年5月30日,市委编办下发《关于同意<西安市蓝田县拟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函》,要求梳理《“镇(街)呼县应”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公布实施。
二、我县“镇(街)呼县应”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梳理及制定情况
2024年6月17日,县委编办、县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梳理“镇(街)呼县应”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从事项名称、主管部门、职权类型、实施依据等方面对全县19个镇街、28个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事项清单梳理工作进行细致安排,在汇总分析全县各镇街、各相关部门上报信息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蓝田县实行“镇(街)呼县应”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版)》,并向各镇街、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及县政府律师顾问征求意见建议。在汇总分析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蓝田县实行“镇(街)呼县应”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版)》,共梳理事项清单30项,其中县新闻出版局2项、县民宗局4项、县住建局6项、县文旅体育局16项、县统计局1项、县秦保局(林业局)1项。
三、“镇(街)呼县应”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权限划分、责任划分及实施方式
(一)权限划分方面
镇街级权限:在本行政区域内经巡查发现或接受投诉举报发现违法行为时,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劝导纠违;劝导纠违无效的,应当呼叫相关部门专业执法机构报到开展执法,镇街执法机构予以协助。
县级部门权限:接到镇街呼叫后,应当及时响应并启动本部门行政执法,指定具有相应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到达现场采取处置措施。
(二)责任划分方面
镇街级责任:配合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巡查发现或接受投诉举报发现的违法行为,如因玩忽职守、隐瞒不报、未采取措施,而造成恶劣影响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县级部门责任: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对基层呼叫的“镇(街)呼县应、上下联动”行政处罚事项,因未按规定及时响应、采取处置措施,而造成恶劣影响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施方式方面
镇街综合执法机构通过“镇(街)呼县应、上下联动 ”机制,呼叫县级部门责任机关报到执法,并配合开展调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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