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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蓝田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蓝田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


蓝田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4〕27号)、《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西安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税发〔2024〕49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2024年(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统称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政府组织、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税务征收、强化考核”的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机制,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统筹安排下,各部门聚力协作,扎实开展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和保费征缴,持续提升征缴服务水平,确保在集中缴费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全县2024年居民医保征缴任务。

二、工作任务

全县2024年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20日。

(一)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召开全县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统筹安排2024年居民医保征缴任务。各镇街组织召开由各村组(社区)负责人、骨干人员参加的征缴工作专项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分解工作任务、细化责任落实、切实做好征缴保障。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镇街要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参保缴费政策知晓率,增强群众自主参保缴费意识。县医保局要做好参保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时公布参保渠道;县税务局要做好征缴政策和缴费渠道宣传,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两部门要联合开展业务培训,强化部门内部以及镇街、村组(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效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各级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政策,熟练系统操作。

(三)推进网格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居民医保征缴区域管理,完善各职能部门纵向条线对接、横向同级对接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加强与基层社会治理网格的衔接,发挥网格职能,放大网格效应,进一步推动社保征缴服务资源向社区(村组)基层延伸,入村入户入校积极开展参保缴费动员工作,提高参保征缴效率,畅通居民医保征缴服务“最后一米”,依托网格管理推进全面征缴。

(四)聚焦重点人群。聚焦重点人群、关键环节,加大参保缴费工作力度,要切实做好学生、儿童和新生儿、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参保工作,全面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保缴费。落实落细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特殊困难群众参保动员,确保应参尽参、应缴尽缴。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以学籍为依据,由所在学校或科研院所统一组织参保缴费。各学校应明确具体管理部门,配合医保和税务部门做好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宣传发动、政策咨询、协助缴费等工作。教育部门要为医保、税务部门和学校开展参保缴费工作提供支持。

(五)夯实基础信息。县医保局、县税务局要加强协同,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协同做好居民医保参保数据运维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医保经办部门提供参保资助人员身份信息和年度内动态调整身份人员信息。县医保局应及时更新参保人员信息,对核准身份且享受资助参保的特殊人群精准标识,县税务局依此组织征收。县医保局按照县税务局传递的缴费人征缴入库信息及时维护权益记录,确保缴费人待遇享受,并为缴费人提供医保待遇信息查询服务。

(六)优化缴费服务。县税务局要畅通办税服务厅、“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行柜台和自助缴费终端、手机银行APP、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缴费渠道,鼓励引导缴费人通过线上、非接触方式进行缴费,持续优化缴费服务,实现“网上、掌上、柜面、自助”缴费渠道全覆盖。大学生医保由各学校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软件统一申报缴纳。税务部门要通过合作银行、办税服务厅等渠道为缴费人提供缴费凭证打印和缴费查询服务。

(七)规范入库管理。加强现金费款征缴管理,严格执行“双限”报解要求。除银行柜台、办税服务厅可以收取现金外,其他代办单位原则上不再收取现金,严禁通过代缴人员个人账户汇集中转居民医保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鼓励引导缴费人通过线上、非接触方式进行缴费,提高缴费效率,提升医保基金安全性。县税务局要按日做好费款的汇总上划,确保费款及时缴入国库。县财政局要将缴入“社保基金待解缴”科目的居民医保资金及时汇总划转至财政专户。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医保局要按月开展收入核对,确保征缴、传递的金额与国库收入一致。

(八)健全督导考核。各镇街、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强化监督考核,逐级压实居民医保征缴责任。县考核办将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纳入各镇街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征缴工作进展缓慢的镇街进行重点督导,要确保各类特殊人群达到100%参保,实现应保尽保,对组织不力、工作进度滞后的镇街进行督导通报。

三、实施步骤

我县2024年居民医保集中征缴共划分3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4年9月1日至 2024年9年30日)。由县政府组织召开动员会,统筹安排目标任务、政策宣传、保费征缴等工作。县税务局和县医保局发布征缴通告,做好征缴数据治理、系统优化完善、征缴政策培训等工作,县医保局对各相关认定部门核实核准后提供的参保资助人员身份信息精准标识。

第二阶段:集中征缴(2024年10月1日至 2024年12月20日)。各镇街指导辖区村组(社区)全面开展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的宣传和组织征收工作,落实部门会商、定期通报、督导考核等机制。各职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参保登记、费款征收、数据运维、权益记录、进度统计等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2024年12月21日至 2025年3月31日)。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由县税务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按各自职能做好账务核对,确保账实相符。县税务局、县医保局对征缴工作中缴费人反映的政策和征缴方面的问题进行集中处理和总结分析,为补缴期和下一年度征缴工作提出完善和整改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居民医保关系百姓切身利益,是一项惠民政策,更是群众健康的重要保障,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居民医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县医保局、县税务局要采取有力措施,紧盯目标任务不放松,加强政策宣传和渠道保障,扎实推进参保扩面和保费征缴;县级分管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抓好统筹协调;各镇街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组织保障作用,全面推进集中缴费期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二)明确工作分工,密切部门协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集中缴费期居民医保征缴工作。要深化部门间业务交流,进一步加强在数据共享、政策落实、业务衔接等方面的协调联动;要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畅通部门间问题反映渠道,完善问题快速响应和联动处理机制。县税务局、县医保局要通过联合调研、联合宣传、联合培训,增强工作合力,探索建立高效便民的服务举措,及时解决征缴工作问题,有效防范负面舆情。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保缴费。各镇街、村组(社区)要广泛动员,积极开展进村入户服务和参保缴费动员工作。县税务局和县医保局要创新宣传方式和渠道,围绕待遇政策等群众关心的问题,依托媒体、广播、电视、网站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要针对不同缴费群体分类开展宣传,特别是对于大中小学生、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人员、未参保缴费人员等重点人群要实行精准推送式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营造积极的征缴氛围。

(四)强化工作监督,从严执纪问责。县税务局、县医保局要主动公开政策咨询电话、参保渠道,征缴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要广开监督之门,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监督。对贯彻执行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或在工作中出现乱收费、挤占挪用费款的,一律严肃问责;对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确保征缴程序规范、监督到位、费款安全,切实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不断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1.蓝田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任务分解表

          2.蓝田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各部门经办人员花名册


附件1

蓝田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

序号

镇(街)

2024年任务数

备 注

1

蓝关街办

46800


2

华胥镇

29850


3

洩湖镇

34800


4

三里镇

42650


5

普化镇

47600


6

玉山镇

25750


7

安村镇

29200


8

前卫镇

32950


9

孟村镇

24350


10

汤峪镇

40250


11

小寨镇

19020


12

焦岱镇

20450


13

厚镇

14950


14

三官庙镇

27350


15

灞源镇

15350


16

九间房镇

14650


17

蓝桥镇

10100


18

辋川镇

18250


19

葛牌镇

13500


合计

507820


附件2

蓝田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各部门经办人员花名册

镇(街)

税务部门

各镇(街)经办部门

医保部门

税务分局名称

分局局长

联系人

主管领导

医保专干

包片领导

联镇干部

蓝关街办

蓝关分局

戴亚娟

闫西武

费新明

高 丽

侯琳

赵玲莉

三里镇

高欢

王 娜

王文曲

李永刚

王 静

辋川镇

杜娇阳

杨 托

杨 毅

侯琳

李欢(小)

华胥镇

华胥所

尚宁

黄越楷

张花利

尉少英

侯琳

庞 博

洩湖镇

洩湖分局

张博

赵亚平

高丽英

王 卓

侯琳

杨锋军

三官庙镇

韩新科

王国强

王 昀

李永刚

王怡秋

汤峪镇

汤峪分局

刘增哲

代汉斌

李可晖

朱亚楠

侯琳

程龙龙

葛牌镇

韩燕茹

赵 欢

张 爽

王荣涛

胡 萌

孟村镇

前卫分局

莫登平

张锋利

方永涛

冯雯婷

王荣涛

郭 阳

前卫镇

陶珂弘

蔚俊茵

王思源

侯琳

马 越

安村镇

王生利

王 波

张宝玲

李永刚

惠 盘

焦岱镇

焦岱分局

卫均利

郑涛

王婷婷

杨燕霞

侯琳

谭梅莹

小寨镇

潘养遵

张文娟

韦雪杰

侯琳

卢 娇

普化镇

玉山分局

阚养锋

阚养锋

原 韬

张 蓉

王荣涛

韩晓冬 贠 娜

九间房镇

樊瑞鑫

肖 翀

邵 媛

李永刚

王翌明

蓝桥镇

樊瑞鑫

郭思锐

宁丹丹

李永刚

朱 楠

玉山镇

任社锋

张 琳

邢 轮

胡卓勇

魏 东

灞源镇

鲁亚平

樊 桧

杨 磊

胡卓勇

李 鹏

厚 镇

鲁亚平

陈 平

段 梅

李永刚

寇梦蕾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

          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