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5年度蓝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蓝田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3日
2025年度蓝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 | 决策事项 | 决策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蓝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 县生态环境局 | 1—12月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
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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