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蓝田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1日
蓝田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陕税发〔2026〕16号)、《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西税发〔2026〕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集中征缴期
2026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二、征缴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村组(社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并按年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
三、征缴标准
2026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和6000元10个档次。
个人缴费300元补贴45元,500元补贴75元,800元补贴90元,1000元补贴100元,1500元补贴150元,2000元补贴2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补贴300元。
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暂时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和政府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由政府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员,暂时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和政府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鼓励缴费困难群体在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自主选择较高档次缴费,进一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同一个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与政府代缴的总额应与现行各缴费档次标准保持一致,并按缴费总额相对应的缴费档次享受政府补贴。
四、职责分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登记、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由城乡居保经办机构负责;征收工作由税务部门负责。
五、参保缴费渠道
(一)参保渠道及身份确认
城乡居民可在参保所在地城乡居保经办机构通过“陕西省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陕西社会保险”手机APP申请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登记和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手续。
有特殊身份的参保人员,可前往参保所在地城乡居保经办机构,由工作人员在信息系统中维护参保人的特殊身份。经办机构将维护好的特殊人员身份信息及时推送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更新参保人的特殊身份信息。
(二)缴费渠道
税务征缴:参保人可通过“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缴社保”、办税服务厅柜面(仅收现金)或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办理缴费业务。
银行代收:参保人可通过中国光大银行、秦农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开通的柜面、自助终端和线上缴费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三)补缴业务
参保人办理往年补缴和一次性趸缴业务,需要前往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或通过“陕西社会保险”APP办理补缴和趸缴核定业务后,通过当地税务部门公布的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信息传递至税务部门后,参保人应在当天完成缴费。当天未缴费或者当天未支付成功的核定信息,次日凌晨自动作废,参保人需在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或通过“陕西社会保险”APP重新办理补缴或趸缴核定业务。
(四)缴费到账
参保人完成缴费后,税务部门将缴费的上解、入国库信息传递到城乡居保经办机构。经办机构校验后,做实时到账处理。校验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员编号信息是否与经办机构业务系统数据完全一致;校验参保人在业务系统中参保状态、缴费状态、待遇标识是否重复缴费等信息。
(五)缴费票据
参保人在商业银行渠道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商业银行提供的小票即可作为缴费票据。同时,也可在缴费的商业银行柜台打印《陕西省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省财政厅监制),作为缴费票据。
参保人亦可凭缴费小票或《陕西省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到办税服务厅换开《税收完税证明》或打印缴费记录。
六、实施步骤
共分三个阶段,每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26年5月1日—6月10日)
组织召开全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动员会议,统筹安排部署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参保登记、补缴核定、政策宣传等工作;县税务局负责缴费方式宣传、保费征缴、会统核算等工作;各镇(街)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具体工作事务,召开专题会议,分解任务,压实责任。
(二)第二阶段:全面征缴阶段(2026年6月11日—7月15日)
各镇(街)要按照“边宣传边工作”的方式,指导辖区村组(社区)开展征缴工作。对征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照各自职责,由县人社局负责解决参保信息、补缴费业务、政策解读等方面问题;由县税务局负责解决征缴渠道、缴费查询、进度统计等方面问题;涉及多部门业务的由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协调解决。
(三)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26年7月16日—7月31日)
由县人社局、县税务局负责,对各镇(街)参保登记、生存认证及征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是一项重要
的民生工程。县税务局和县人社局要密切协作,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部门配合、村组参与、税务保障、强化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督导问责,确保圆满完成 2026年度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县税务局和县人社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短信、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氛围。要充分发挥镇(街)、村组、社区的积极作用,引导群众全民参保缴费。要精准开展参保缴费辅导,引导参保人通过线上渠道缴费。
(三)优化缴费服务。县税务局和合作金融机构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缴费人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掌上办”缴费服务。县税务局要在办税服务厅开设“绿色通道”,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缴费提供“一站式”引导和“一对一”服务,助力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跨越智能化服务的“数字鸿沟”。
(四)做好沟通协调。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做好数据运维,切实解决群众参保缴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高效快速处理参保人的涉费诉求,真正为缴费人排忧解难。
附件:1.蓝田县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任务分解表.pdf
2.蓝田县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各部门经办人员花名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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