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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蓝田县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蓝政办发〔2010〕161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蓝田县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协调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县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意见》(市政发〔201062号)精神,县政府决定成立蓝田县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协调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制定我县相关政策规划。

  (二)协调指导县级相关部门制定配套的文件、规定及具体的工作程序、办法。

  (三)组织开展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落户专题调研和相关课题研究,听取社会公众对落户工作的意见,及时向县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指导检查各部门、各乡镇开展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

  二、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苗志忠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 浩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杨孝刚 县政府副县长

      白安选 县政府副县长

      朱 彤 县政府副县长

      李相民 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吴永平 县政府办主任

      张 晔 县发改委主任

      王森旺 县人社局局长

      董书雅 县财政局局长

      高利民 县国土局局长

      李振华 县农业局局长

      李养华 县住建局局长

      房晓志 县城乡统筹办主任

      韩诠劳 县教育局局长

      王启程 县民政局局长

      张智刚 县公安局副局长

  三、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设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王森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人社局副局长赵尊诚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