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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蓝田县志乡镇志稿编纂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志稿是蓝田县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各乡镇社会变革和发展情况的重要文献。按照《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通知》(市办字〔2008〕84号)和《蓝田县第二轮志书编纂规划和蓝田县志1990—2010编纂工作方案》(蓝办发〔2008〕60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我县乡镇志稿编纂工作步伐,丰富充实蓝田县志,结合我县修志工作实际,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蓝田县志乡镇志稿编纂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纂乡镇志稿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系统、全面地记述本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充分反映区域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真实面貌,彰显乡镇改革发展情况和区域特色,使乡镇志稿成为蓝田县志中观点正确、史料详实、内容全面、区域特点明显、思想性和科学性较强的文献资料。

  二、乡镇志稿编纂的主要内容

  (一)乡镇概况。包括本乡镇的地理位置、政府机关、集镇单位及商业网点。

  1、地理位置:记述该乡镇政府位于蓝田县城的方位、里程,周边四邻,总面积,总人口,地貌特征,道路及河流山川等情况。

  2、政府机关:记述建国以来的乡镇机构沿革变化、机关地址更迁、现机关所在地及机关机构人员等情况。

  3、集镇单位及商业网点:简述集镇机关事业单位名称,集市规模及特色。商业服务网点指全乡镇范围内的主要类型和总数。

  (二)行政村(居委会)。以表格的形式记述辖区内行政村名称,行政村与乡镇政府的方位、距离(公里),各行政村的村民小组(个数)、人口、总面积(平方公里)、土地面积(亩)、自然村个数及名称等。居委会按行政村的序列介绍。

  (三)主要产业。记述本乡镇的主导产业及优势产业发展情况,要反映出产业发展的特点和始末变化。

  (四)文化教育。记述本乡镇的文化、教育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五)民生民俗。民生方面主要反映本乡镇群众的衣食住行变化及农民收入的变化情况。民俗主要反映辖区内群众接待礼仪、婚丧嫁娶礼仪、年节祭祀、衣食住行传统等情况

  三、编纂乡镇志稿的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县上成立了蓝田县乡镇志稿编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浩兼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主任吴永平兼任,成员为县政府办副主任张建昌、县志主编卞寿堂及各乡镇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县志编纂办,办公室主任由张建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卞寿堂同志兼任。各乡镇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原则,及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一位领导分管乡镇志稿编纂工作,促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要将工作机构及人员落实情况于2010年11月20日前报县志编纂办。

  (二)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各乡镇要将乡镇志稿编纂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迅速确定编纂工作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落实承编任务,做到目标任务、质量标准、时间要求三明确,确保乡镇志稿编纂工作顺利推进。县政府办和县志编纂办要把乡镇志稿编纂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做好检查督促和审核把关工作,对各乡镇编纂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进行督查通报。

  (三)强化培训,确保质量。各乡镇修志人员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严格按照编纂工作的业务规范,认真细致地做好资料收集、汇总整理、初稿撰写等工作,全力打造乡镇志稿精品。县志编纂办要加强对各乡镇志稿编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不断提高乡镇修志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为乡镇志稿编纂工作打好基础。各乡镇要于2011年3月底以前完成乡镇志稿编纂任务并报县县志编纂办。

    

                     

                   二O一O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文化  文史  编纂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地方志办公室;

   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0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