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人民政府文件
蓝政发〔2013〕17号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强对省道107渭南界至眉县段环山一级公路(蓝田段)改建工程建设的协调领导,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县政府决定成立蓝田县省道107渭南界至眉县段环山一级公路(蓝田段)改建工程协调指挥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省道107渭南界至眉县段环山一级公路(蓝田段)改建工程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省道107渭南界至眉县段环山一级公路(蓝田段)改建工程建设有关工作。
(二)制定征地、拆迁、建设等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组织、协调成员单位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指导、检查和督促工程建设。
(四)研究、处理有关工程建设的重大事项。
二、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 指 挥:王 浩 县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朱 彤 县政府副县长
李相民 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
王民刚 县交运局局长
高利民 县国土局局长
成 员:赵 刚 县政府办主任
刘军政 县住建局局长
钱均安 县林业局局长
雷新刚 县水务局局长
姚小平 县环保局局长
王 盾 县供电分局局长
王兴顺 县电信局局长
张日强 县监察局局长
王娟民 县文物旅游局局长
邓宏愿 县安监局局长
张智刚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 鹏 蓝关镇镇长
张 伟 普化镇镇长
周 锐 玉山镇镇长
高 健 九间房镇镇长
赵波浪 厚镇镇长
三、工作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协调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办理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民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内设三个工作小组。
(一)征地补偿组
组 长:高利民
副组长:吴养岐 王 永
成 员:王大卫 韩亚端
职 责:负责公路用地的征用;办理界桩内征用土地和建设临时用地有关手续;落实拆迁户的宅基地。
(二)拆迁补偿组
组 长:许劭衡
副组长:陈宝恩
成 员:张斌、李娜、杨相维、赵剑
职 责:负责公路用地界桩内单位、村、组及个人建筑物、房屋、树木等附着物的登记认定及补偿工作。
(三)环境保障组
组 长:张智刚
副组长:李新俭
成 员:城关、普化、玉山、汤峪、史家寨、焦岱、鹿原派出所负责同志。
职 责:处理好征地拆迁和公路建设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依法治理征地拆迁和公路建设环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蓝田县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1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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