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元旦、春节将至。按照市政办发〔2011〕229号文件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双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社会稳定,全县人民过一个祥和快乐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镇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针对“双节”期间易发的各类事故、灾害及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加强监测预警,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强化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督促检查,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和保障工作。要加强对“双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的组织领导,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按照预案要求做好排查工作。遇有突发事件,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确保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得到有效处置,把社会影响面降低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一)严格值守工作制度。各镇政府,县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重要岗位实行主副班制度,严肃值班工作纪律,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带班期间不得离开辖区。
(二)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初报、续报和终报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在事发后立即向县政府总值班室报告情况,报告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以及受事件影响的地区。如果情况复杂,可以“先报事后报情”,随后根据事态的进展,报送后续情况,若遇特别重大紧急信息,可先电话报告初步情况,文字信息以手写或传真的形式在3分钟内上报。
(三)加强相互沟通联系。各单位、各应急指挥部要加强与县政府总值班室联系,2012年元旦和春节放假前2天要将值班领导及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县政府总值班室。(县政府总值班室电话:82721166,传真:82721576)
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检查通报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追究制度。节日期间,县政府总值班室将对各镇政府,县级各部门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值班人员擅离职守、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单位进行统计,并予以通报批评。对因瞒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造成重大损失及严重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应急值守工作制度的有效落实。
2011年12月26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节假日 应急值守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26日印发


陕公网安备610122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