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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田县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蓝田县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8日


蓝田县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县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西安市地质环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2年全县地质灾害概况

2012年,全县共发生地质灾害2起,其中崩塌1起,地裂缝1起,经济损失约1.5万元。汛期县镇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地质灾害工作责任制,群测群防网络健全,监测工作到位,发生灾情时反应迅速,决策果断,措施得力,未出现人员伤亡,把地质灾害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同时,对厚镇初级中学、厚镇南街和蓝关镇西街村等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治理,对华胥吉湾村和三里镇毛坪村等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搬迁,较好的完成了市政府下达我县地质灾害隐患消减任务。

二、2012年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2012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形势比较严峻,全县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139处。按镇划分,其中华胥镇6处,史家寨镇3处,玉山镇6处,三官庙镇13处,孟村镇5处,安村镇 8处,辋川镇4处,葛牌镇11处,汤峪镇5处,厚镇 5处,前卫镇7处,蓝关镇9处,小寨镇8处,焦岱镇7处,金山镇7处,洩湖镇7处,三里镇6处,普化镇5处,九间房镇6处,玉川镇7处,灞源镇 1处,蓝桥镇5处;按危及人口多少划分,危及30人以下54处,30人以上49人以下28处,50人以上100人以下31处,100人以上200人以下22处,200人以上300人以下5处,300人以上400人以下1处。

三、全县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发生的区域预测

根据全县地质环境特征和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结合2012年地质灾害灾险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降水趋势综合分析预计,2013年全县因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仍然处于高发态势,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区域为山区、岭区和黄土台塬地区。灾害类型以滑坡、泥石流、崩塌灾害为主。主要表现为:高阶地前缘和黄土台塬斜坡上易形成滑坡;秦岭山区及黄土塬区堆积松散物的沟易形成泥石流;人类不规范工程易形成地面塌陷、地基沉降、地裂缝等灾害,受降雨和人类不规范活动影响,部分老滑坡体可能复活,因此山区易形成滑坡、泥石流,塬区易发生滑坡和高崖崩塌。

(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交通干线预测

1、312国道蓝小汽车专用线。因修路切坡造成不稳定区段较多,局部可能因暴雨或长时间的降水导致滑坡、崩塌或泥石流等灾害。

2、沪陕高速蓝田段辋川至葛牌山区段因切破等造成不稳定区段,因降雨局部可能诱发滑坡或崩塌灾害。

3、107省道厚镇至玉山镇段、蓝关镇至安村乡、焦岱段均为黄土塬区,有可能发生滑坡、路面沉降或路面断陷灾害。

4、县级公路九灞路、蓝葛路(蓝柞路)可能发生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矿山预测

湘子岔金矿、杜孟龙石英矿、西安蓝田尧柏水泥有限公司小寨矿山等易形成采空区塌陷或泥石流、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部分砖厂因采土不规范易形成高崖崩塌等地质灾害。

(四)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旅游景点

辋川溶洞、王顺山森林公园等景区,受降雨影响易出现滑坡、泥石流或高崖崩塌等灾害。

(五) 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

目前我县在册的13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点多面广,潜在的隐患特别严重,受阴雨等多种因素影响,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依然存在,特别是对近年来新发现的隐患点和列入省市县方案的隐患点,更应该加强监测(详见附件)。

四、重要防范期

6月1日—lO月31日为我县主汛期,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和重点防范期。各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扎实做好汛前防灾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五、地质灾害治理措施

(一)工程措施。各镇要根据隐患点实际情况,对因排水不畅危及人民群众安全的隐患点要及时修建排水沟,确保排水通畅;对因坡度过陡,易形成崩塌的隐患点,要采取削坡减压或修防崩挡墙、打桩等办法解决。

(二)非工程措施。各镇要根据隐患点实际情况成立监测机构,在各隐患点设立警示牌,明确灾害点范围;设立预警信号,及时组织隐患点群众撤离;设立观察系统,对隐患点进行观察;对因植被破坏造成的隐患点要采取植树种草等措施,防止灾害发生。

六、抢救善后措施

(一)成立灾情应急抢救指挥机构。各镇要加强与驻地医疗机构的联系,成立灾情应急抢救指挥机构,确保灾情发生时,能及时做好隐患点群众的医疗救助和消毒工作。

(二)善后措施。各镇政府和县民政部门要积极调配发放救灾物品,安排灾民生活,做好灾民转移和安置工作;县扶贫部门要及时下拨扶贫救济资金,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县地质灾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灾隐患点工作指导,有效防止出现新的险情。

(三)避让措施。各镇要对辖区灾害隐患点进行详细排查,对能治理的要进行有计划的治理;对投资大、暂时不能治理的要加强监测,组织人民群众合理避让并逐步进行搬迁。

七、巡回检查计划和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

(一)巡回检查计划。根据近年来我县地质灾害发生发育分布现状和特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要做好汛期前地质灾害安全大检查,查隐患、查防灾责任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在主汛期(6—10)月份,县国土局要加强对重点镇和重要滑坡点巡查、抽查、排除工作,对瞒报、漏报或防治措施不力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县国土局成立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组,加大对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力度,做到反应迅速、数据详实,为县政府救灾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八、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预报并组织治理威胁水利设施、学校、公路、旅游景区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地质灾害发生时,协助县国土局快速查明有关情况,并提出“防、抢、撤”措施。县住建、水务、教育、交运、旅游等部门要编制本部门防灾预案并在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扶贫办、民政部门要做好扶贫救灾物资的储备调配、发放工作,确保灾民生活有保障;县交运、旅游、经贸等部门要重点排查辖区影响交通、威胁游客安全和各矿山企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矿山企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矿山企业的地质灾害督促检查工作;各镇政府负责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镇长为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结合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及趋势等有关情况,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编制本镇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各隐患点“防、抢、撤”方案,并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是镇与村、村与组签订防灾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三是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加强监测预报,提高成功预报率,要将全部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群测群防网络,把监测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村组及受威胁的村民。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四是要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发到村组和相关负责人,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至每一户受威胁的群众手中;五是在汛前,各镇要在辖区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要加强对新产生的活动迹象明显、出现险情威胁学校师生安全的隐患点,山区矿山高陡边坡下的工棚、尾矿和废渣堆放点以及重点黄土崩塌、滑坡隐患点的排查工作。

(二)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人为活动,避免诱发地质灾害。各镇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防御地质灾害管理办法》、《西安市地质环境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科学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防范人为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对新建项目,在确定选址前,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工程勘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进行施工。已修建的工程,要坚决采取补救措施。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搬迁选址工作,各镇要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新址进行危险性评估,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严禁建房,同时要加强对选址检查,防止建房破坏坡角引发新的灾害隐患。凡因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费用,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地质灾害速报和汛期值班制度。各镇、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信息渠道的畅通。县国土局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并组建应急指挥系统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汛期值班电话:82750791,82751531,传真:82750791,82752632;各镇政府及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家突发性公共群体事件应急预案》要求,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灾情要及时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快速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及时撤离人员,防止灾情扩大,一旦发生险情,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同时,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四)落实经费,全力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辖区、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日常管理、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处理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等工作。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各镇和有关部门要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采取电视、广播、印发宣传画册、手册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西安市地质灾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当前宣传工作的重点要放在村、组,宣传内容的重点要放到发生地质灾害的各种前兆和应急措施上来,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律观念、防灾害意识和自救能力。县国土局要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的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地灾防治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到位)建设,逐步使我县达到“十有县”、“五到位”县标准。2013年各镇至少举办1次应急演练。

附件:蓝田县2013年县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方案登记表.xls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国土资源局。

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