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人民政府文件
蓝政发〔2013〕96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防火责任区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我县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把森林防火工作抓实抓好,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实际情况,现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森林防火责任区划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划分责任区的目的
划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森林防火责任区的目的在于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对各镇、国有林场的森林防火工作检查指导,促进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二、责任区的划分
| 成员单位 | 包干镇(国有林场) |
| 人武部 | 玉川镇 葛牌镇 |
| 政府办 | 灞源镇 |
| 宣传部 | 金山镇 厚 镇 |
| 公安局 | 辋川镇 蓝关镇 |
| 发改委 | 前卫镇 史家寨镇 |
| 监察局 | 小寨镇 焦岱镇 |
| 财政局 | 玉山镇 九间房镇 |
| 教育局 | 蓝桥镇 |
| 卫生局 | 三官庙镇 |
| 交运局 | 洩湖镇 |
| 民政局 | 普化镇 |
| 粮食局 | 华胥镇 |
| 气象局 | 汤峪镇 |
| 文体广电局 | 安村镇 |
| 安监局 | 三里镇 |
| 电信局 | 孟村镇 |
| 林业局 | 终南林场 王顺山林场 清峪林场 |
三、工作职责及要求
1、负责检查责任区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森林防火方针、政策和法规的执行情况;督促镇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消除各种火灾隐患;督促责任区执行《蓝田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建立完善森林防火指挥部扑火预案。
2、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防火目标责任书内容,监督责任区内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并经常过问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经常深入督促检查,帮助镇政府总结和交流森林防火的经验教训,解决森林防火的实际问题。
3、各成员单位要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及重要时段(春节、清明、“五一”、三夏、“十一”等)、重点地区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力度,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4、各成员单位要对责任区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办法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镇、国有林场防火组织机构是否落实,是否与村组、学校、驻林区施工单位签定防火责任书,宣传是否达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并有宣传车、标语、宣传牌等,防火机具是否落实,值班电话是否24小时畅通,是否制定防火预案。
5、县防火办要积极配合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县防火办。
蓝田县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2日
抄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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