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镇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办字〔2014〕30号)精神和《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蓝田县镇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市民发〔2015〕9号)的要求,现就我县调整部分镇行政区划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撤销金山镇,并入三官庙镇,镇名三官庙镇,镇政府驻三官庙村。
二、撤销史家寨镇,并入汤峪镇,镇名汤峪镇,镇政府驻塘子街村。
三、撤销辋川镇,并入玉川镇,镇名辋川镇,镇政府驻董家岩村。
四、撤销蓝关镇,设立蓝关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县城东街城隍庙巷55号。
调整后,我县辖1个街道办事处、18个镇。
各相关镇及驻地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精心组织实施,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按期完成。
蓝田县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3日
抄报:市编办、市民政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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