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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核桃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蓝政发〔2015〕12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核桃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县是省政府确定的核桃产业发展重点县。近年来,我县核桃基地发展速度快、规模大,核桃产业优势明显,但由于缺乏长远规划和技术支撑,核桃产业的效益未能充分发挥,核桃产品杂乱、档次低,市场竞争力不强,整体产业效益低。为加快推进我县核桃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升核桃产业整体效益,落实市县共建蓝田核桃产业示范县实施方案,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服务农业、富裕农民、促进农村发展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项目为依托,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林业发展战略,鼓励引导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核桃产业发展,努力把核桃产业发展成为我县成规模、出品牌、有效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模发展,突出特色的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重点扶持的原则;

  坚持全面发展,品牌带动的原则。

  二、发展目标

  加大核桃基地建设力度,利用四年时间(2015年—2018年),新发展核桃11万亩,使全县核桃面积达到30万亩。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将我县核桃产业建设成为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市场化的优势特色产业。

  三、严格技术标准,强化科技支撑

  (一)严格栽植技术要求。选择土层深厚、地势平缓、背风向阳,有灌溉条件的地块,栽植坚持 “六个标准”:即选好地,挖大坑,施足肥,选壮苗,浇透水,覆好膜。

  (二)规范繁育体系。筛选在我县表现最好的5个品种,改造500亩采穗圃,合同意向培育苗木500亩,在指定的采穗圃采集接穗,培育品种来源清楚的优质核桃苗木。

  (三)完善技术服务体系。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家团队为技术依托,以县林业科技中心为技术服务主体,建立县、镇、村、组、户技术服务网络。强化培训力度,不同季节举办不同类型的培训班,常年不断。每千亩有一名半脱产农民技术员上门服务,山、川、塬、岭不同的区域要有具体的培训管理技术方案手册,努力使核桃栽培管理技术普及到每个栽植户。

  四、强化政策资金扶持

  (一)制定扶持优惠政策。县工商、税务、国土、农业、民政、金融、质监等部门,要对核桃龙头企业、生产大户、各类中介组织和农民产业协会在登记、注册、土地使用、税收等方面予以优惠,鼓励县内外客商在蓝田投资建厂,发展核桃加工企业;规划区内的镇、村、组要积极组织协调农户,搞好土地流转,集中建园,解决道路、灌溉设施用地等问题。

  (二)优化产业发展机制。核桃林木使用权、所有权可依法转让,也可依法作价入股,作为合资、合作造林及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鼓励集体、个体、联合体参与核桃基地建设,允许群众以资金、实物、技术、土地使用权、劳务入股等形式,组建核桃产业发展协会、经济合作组织和流通(企业)集团,鼓励走“在林地上分、在管护上合,在种植上分、在经营上合,在管理上分、在服务上合”等新型合作化路子,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生产要素优化组合。

  (三)实行财政资金奖补。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业局市发改委蓝田县政府建设蓝田核桃产业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3〕15号)内容为基础,完善具体措施,落实项目资金,县财政对核桃产业的发展给予以下资金支持:

  1、补植苗木补助:对当年栽植达不到成活率要求的地块进行补植补栽,每年补助100万元苗木费用。

  2、改建采穗圃补助:改建以香玲、辽核四号、西扶一号、维纳、清香优良品种采穗圃,每亩补助3000元,每年补助150万元,连补三年。

  3、良种繁育补助:繁殖培育品种纯正,来源清楚的香玲、辽核四号、西扶一号、维纳、清香等优良品种苗木,每亩补助1500元,每年补助75万元,连续补助两年。

  4、经营管理及加工设备补助: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有害生物防治等经营管理,每年补助120万元;对我县核桃产业较为集中的大户、合作社购置核桃脱皮、清洗、烘干设备的,每套给予50%财政补助。

  5、成立蓝田核桃产业协会,县财政每年补助30万元,用作核桃产业协会信息平台建设、电商营销、技术培训,提高核桃生产经营水平,创建蓝田核桃品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快核桃产业示范县建设,县政府成立蓝田县核桃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全面负责全县核桃产业发展的组织实施工作。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全力推进,确保核桃产业发展顺利推进。

  (二)明确任务,分工协作。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明确职责,积极实行项目、资金捆绑,抓紧研究落实建设核桃产业示范县各项配套措施和发展规划。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核桃产业优惠政策、先进经验和致富典型。县发改委负责做好项目整合,将相关项目实施纳入核桃产业发展规划;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资金和监督资金使用;县农业局负责将相关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向核桃产业发展倾斜;县水务局负责解决核桃基地建设的灌溉问题;县农综办负责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安排在核桃基地镇,改善核桃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县交运局负责做好成规模的核桃基地生产道路建设工作;县科技局要认真做好核桃产业发展的科技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县林业局负责规划设计,良种苗木培育、技术培训和指导、检查验收、协调等工作,积极筹建蓝田核桃产业协会,并在最短时间里发挥协会的作用;县民政局负责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栽植户,优先解决低保问题;县扶贫办负责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栽植大户,优先安排发放扶贫小额贷款;县金融办、人保财险蓝田支公司积极争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我县政策性核桃保险的支持,不断扩大核桃保险面积;县气象局做好核桃生育期气象监测,气象灾害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为核桃基地提供直通式气象预报预警服务。

  (三)严格检查考核。要将核桃基地建设工作纳入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由县考评办、县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考核小组,制定考核办法,并根据考核办法兑现奖惩。对于任务完成好、苗木成活率高(保存率达到90%以上)、面积落实到位(以林业部门勾绘测算面积为准)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并在年终考评中给予加分;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苗木成活率低的,要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追究责任。



蓝田县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5日


抄送:市林业局。

   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