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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田县土地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蓝改办发〔2013〕95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蓝田县土地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国土局制定的《蓝田县土地督察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4日

 





蓝田县土地督察整改工作方案



(县国土局 2013年7月)

 




  为了切实解决全县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土地利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土地利用管理秩序良性循环,根据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督察整改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内容


  根据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督察整改意见,我县必须将4宗违法用地于2013年8月20日前整改落实到位,并报请上级部门验收。主要存在以下3个方面:


  (一)公路建设涉及我县6个监测图斑3宗地,即二级路网化、二级路网化拌合站和普化镇安沟村临时料场,总面积296.5亩,其中耕地171.98亩。


  (二)重点项目建设涉及我县3个图斑1宗地,即西北家具工业园项目,总面积189.8亩,其中耕地184亩。


  (三)批而未用我县涉及12个批次,总面积1045.5亩。


  二、整改措施


  (一)6个图斑3宗公路建设用地有关问题


  1、县交运局二级路网化违法占地行为。一是由县国土局负责立案查处,于8月10日前落实到位。同时对该案涉及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移送县纪委、监察局,并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二是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在8月10日前追究落实该项目用地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三是由县交运局负责,积极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在7月20日前缴纳相关费用,在8月20日前取得二级路网化工程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批复。


  2、二级路网化拌合站违法占地行为。一是由县国土局负责立案查处,于8月10日前落实到位。二是在当事人落实处罚决定后,由国土局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在8月20日前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3、普化镇安沟村临时料场违法占地行为。一是由县国土局负责立案查处,于8月10日前落实到位。二是在当事人落实处罚决定后,由国土局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在8月20日前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二)3个图斑1宗重点项目违法用地有关问题


  均为西北家具工业园项目用地,其中2个图斑已取得省政府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批复,另1个图斑为未批先建。根据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督察整改意见,本项目所涉及的3个图斑均为违法用地。其整改措施为:一是由县国土局负责立案查处,于8月10日前落实到位。同时对该案涉及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移送县纪委、监察部门,并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二是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在8月10日前追究落实该项目用地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三是由县国土局负责,在8月20日前完成该项目用地已批地块的供地手续。


  (三) 12个批次1780.5亩批而未用有关问题


  截止2012年底,我县建设用地12个批次共涉及1786.535亩,其中已供731.716亩,批而未用1055.737亩(正在征收924.2265亩,待供67.2615亩,已征收64.249亩)。其整改措施为:一是由各镇、各部门负责,进一步做好失地农民思想工作,全力以赴加快土地征收步伐。二是由县住建部门负责,尽快拿出相关规划。


  各相关镇、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查清情况、准确定性、依法处理”的工作要求,严格区分违法用地、管地情况和责任主体,依法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同时,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严格按照整改意见和时限要求,全面、准确、扎实整改到位,确保土地督察“零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土地督察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镇、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抽调专人负责,采取强硬措施,扎实进行整改。


  (二)认真进行整改。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镇、部门要严格工作标准,明确任务分工,夯实工作责任,配备充足的人力物力,形成上下联动、步调一致、落实到位的良好工作格局。要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办法,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坚持“既处理事又处理人”、“谁的责任谁负责”的原则,逐个整改落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对因工作组织不力,工作滞后,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厉追究相关主要负责人和人员责任。


  (四)完善管理机制。要提高“依法管地、依法用地”意识,制定加强耕地保护、土地征收、土地供应、土地储备等方面的具体管理办法。要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建立联查、联防、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做到土地违法早发现、早处理,确保土地利用管理工作规范操作,有序运转。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