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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

 

 

 

蓝政发﹝2016﹞97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将张均锋同志代管的发展改革、招商引资、金融、市场监管、文物旅游及合作共建协调等方面工作以及代联系的工作调整由高建周同志分管和联系。将李立强同志代管的工业信息发展、非公经济、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以及代联系的工作调整由穆西峰同志分管和联系。

高建周同志:负责发展改革、招商引资、金融、市场监管、文物旅游及合作共建协调等方面工作。分管县发改委、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物旅游局、县金融办、县招商局、县物价局、县白鹿原管委会、县玉山协调办。联系国家统计局蓝田调查队、国网蓝田县供电公司、各金融单位。

穆西峰同志:负责工业信息发展、非公经济、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分管县经贸局、县安监局、县粮食局(粮油总公司)、县供销联社,县工业园管委会,县西北家具工业园管委会。联系县邮政局、县电信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县烟草专卖局。

其他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不变。

 

蓝田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8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会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