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政函〔2017〕39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蓝田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由于人事变动,县政府决定调整蓝田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调整后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陈顺利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朱 彤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何平郎 县政府办主任
薛延广 县发改委主任
郗仙茹 县国土局局长
胡长熊 县教育局局长
费公海 县民政局局长
龚 伟 县财政局局长
杜新选 县住建局局长
李兴国 县交运局局长
雷新刚 县水务局局长
周德恩 县卫计局局长
程行功 县农业局局长
邓宏愿 县林业局局长
齐 宏 县安监局局长
钱晓轩 县粮食局局长
王 宏 县供销联社主任
廖小玲 县气象局局长
刘月珍 县电视台台长
郑 伟 县文物旅游局局长
侯日显 县经贸局局长
穆强利 县扶贫办主任
蔺小军 县电信局局长
樊念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晓浩 县国土局副局长
谢红兵 国网蓝田县供电公司经理
各镇镇长,蓝关街办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组织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蓝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蓝田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蓝田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时,根据地质灾害灾(险)等级,行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郗仙茹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晓浩同志兼任。
蓝田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4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国土资源局。
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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