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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蓝田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蓝政函〔2017〕39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蓝田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由于人事变动,县政府决定调整蓝田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调整后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陈顺利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朱  彤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何平郎   县政府办主任 

        薛延广   县发改委主任  

        郗仙茹   县国土局局长  

        胡长熊   县教育局局长

        费公海   县民政局局长

        龚 伟   县财政局局长

        杜新选   县住建局局长

        李兴国   县交运局局长

        雷新刚   县水务局局长

        周德恩   县卫计局局长

        程行功   县农业局局长

        邓宏愿   县林业局局长

        齐 宏   县安监局局长

        钱晓轩   县粮食局局长

        王 宏   县供销联社主任

        廖小玲   县气象局局长

        刘月珍   县电视台台长

        郑 伟   县文物旅游局局长

        侯日显   县经贸局局长

        穆强利   县扶贫办主任

        蔺小军   县电信局局长

        樊念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晓浩   县国土局副局长

        谢红兵   国网蓝田县供电公司经理

        各镇镇长,蓝关街办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组织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蓝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蓝田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蓝田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时,根据地质灾害灾(险)等级,行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郗仙茹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晓浩同志兼任。

蓝田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4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国土资源局。

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