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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蓝田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蓝政办函﹝2013﹞21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蓝田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由于人事变动,县政府决定调整蓝田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西锋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 刚   县政府办主任


      高利民   县国土局局长


  成 员:高建周   县发改委主任


      胡长熊   县教育局局长


      张 晔   县民政局局长


      宋选庆   县财政局局长


      刘军政   县住建局局长


      王民刚   县交运局局长


      雷新刚   县水务局局长


      周德恩   县卫生局局长


      费公海   县粮食局局长


      廖小玲   县气象局局长


      张美宏   县电视台台长


      王娟民   县旅游局局长


      李让民   县经贸局局长


      吴 鹏   县扶贫办主任


      张智刚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 笃   县国土资源局纪委书记


      王 盾   县供电分局局长


      冀晓征   县电信局局长


      22个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高利民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张笃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地质灾害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及时处理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汛期期间,县国土局要与县气象局加强联系,通过短信平台及时发布防灾预警信息,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9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国土资源局。


     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