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蓝政办发〔2013〕120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蓝田县9.18防空警报鸣放方案的
通 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直属机构,各驻蓝单位:
《蓝田县9.18防空警报鸣放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9日
蓝田县9.18防空警报鸣放方案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鸣放的通告》(市政告字〔2013〕10号)文件精神,我县定于2013年9月18日在全县范围鸣放防空警报。为确保鸣放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鸣放时间、地点和程序
(一)鸣放时间:2013年9月18日10:00--10:15。
(二)鸣放地点:各防空警报设点单位。
(三)鸣放程序:
1、发放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2、发放空袭警报:10:06—10:09(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3、发放解除警报:10:12—10:15(连续鸣放3分钟)。
二、领导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防空警报鸣放活动圆满成功,县政府决定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武部、政府办、公安局、人防办、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卫生局、文物旅游局、交运局、供电分局、电信局、市容园林局、电视台等单位为成员的蓝田县9.18防空警报鸣放领导小组。本次鸣放工作由县人防办具体负责,各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县人防办:负责设备检测及警报鸣放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警报鸣放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
县交运局:负责做好公路运输行业通告张贴、宣传和稳定工作。
县供电分局:负责警报鸣放区内各警报设点单位供电线路的检修工作,确保电力正常。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学校的通告张贴、宣传和稳定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警报鸣放区域内各医院的宣传和安全工作,并做好应急救护保障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辖区内各建筑单位的通告张贴、宣传和稳定工作。
县文物旅游局:负责做好辖区内宾馆、饭店等单位游客的宣传解释工作。
县电信局:负责警报信号频率不受干扰,正常传递。
县市容园林局:配合县人防办做好警报鸣放通告的张贴工作。
县电视台:负责在9月12日--18日在《蓝田新闻》节目前后,全文播放《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鸣放的通告》并同时发布字幕通告。
县财政局:负责警报鸣放经费保障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的原则,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做好宣传工作,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避免因警报鸣放造成人员恐慌和安全事故,确保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运行。
抄报:市政府办公厅,市人防办。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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