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县政府文件 / 正文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蜜蜂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9月3日以来,我县华胥镇、三里镇等地蜂场发生大量蜜蜂异常死亡,给蜂农造成极大损失。9月8日,经中国农科院蜜蜂研究所、榆林市、延安市和西农大有关专家会诊,初步怀疑为病毒性麻痹及消化综合症,并提出了防治建议。为了认真做好全县蜜蜂病防治工作,确保蜜蜂产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对蜜蜂病预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据调查,目前我县华胥镇、三里镇、普化镇、洩湖镇等镇共发病及死亡蜜蜂约2437箱,经济损失约244万元。个别蜂农几乎损失殆尽。蜜蜂寿命很短,一旦发病,往往是毁灭性的。各镇人民政府、县农业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蜜蜂病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做好蜜蜂病预防工作,确保我县蜜蜂产业健康发展。

二、认真做好蜜蜂病防治工作

县农业部门要按照专家组防治建议,认真实施各项防治措施。对发病蜂场监督指导做好养殖场所环境消毒,要求蜂农及时清扫死亡蜜蜂,对蜜蜂尸体进行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防止疾病进一步传播和扩大。对蜂场做好疾病预防和治疗技术指导,保证蜂群顺利越冬;积极开展蜜蜂流行病学调查,科学指导全县疾病预防;对全县畜牧兽医人员及蜂农开展有关业务技术培训,提高畜牧兽医人员业务技能和蜂农养殖技术水平;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配备,提高化检验能力;逐步建立长效预防机制,周密做好预防工作。县财政要加大对动物疫病防治经费的投入,增加蜜蜂疾病防治专项经费,保证预防工作顺利开展。

三、积极做好摸底调查和救助工作

各镇政府要组织人员,对辖区蜜蜂养殖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蜜蜂养殖和发病死亡情况(各镇蜜蜂养殖及发病情况表务必于9月27日报县农业局)。要对发生蜜蜂异常死亡的蜂农做好思想工作,鼓励蜂农克服困难,渡过难关。要将蜂农蜜蜂死亡情况及损失及时报告县农业局及县民政局,通过民政救助给予一定的补助,减少蜂农经济损失,帮助蜂农早日恢复生产。

附:蓝田县蜜蜂养殖和发病情况调查表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6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