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 田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蓝政办函〔2013〕33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蓝田县湿地保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第32号令《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和《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进一步做好我县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蓝田县湿地保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程希文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钱均安 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高建周 县发改委主任
高向前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克林 县国土局局长
宋选庆 县财政局局长
刘军政 县住建局局长
雷新刚 县水务局局长
程行功 县农业局局长
周明清 县林业局副局长
王娟民 县文物旅游局局长
姚小平 县环保局局长
王 盾 县供电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周明清同志兼任,具体负责蓝田县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7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7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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