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县政府文件 / 正文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蓝田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蓝 田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蓝政办函〔2013〕35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蓝田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林规发〔2010〕203号)及陕西省林业厅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蓝田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程希文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钱均安 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高建周 县发改委主任

      宋选庆 县财政局局长

      刘克林 县国土局局长

      王民刚 县交运局局长

      雷新刚 县水务局局长

      刘军政 县住建局局长

      程行功 县农业局局长

      姚小平 县环保局局长

      王向军 县秦岭办主任  

      周明清 县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周明清同志兼任,具体负责蓝田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4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