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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田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蓝政办发〔2013〕1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蓝田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5日


蓝田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以及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4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减少一般火灾事故、防止较大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发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扎实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确保全县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蓝田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蓝田县常务副县长陈旭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公安局政委李尊虎同志担任,成员由各镇、各管委会、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副局长樊念龙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樊均益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各镇政府、各管委会、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周密部署,明确责任。

三、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按照动员部署、排查整治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8日前)。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严密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排查整治阶段(11月9日至2014年3月两会闭幕)。结合目前开展的“五打五防五管控”行动和本次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整治工作责任,分别成立由主要领导带队的检查组和综合执法工作组,深入辖区所有社会单位,扎实全面开展隐患整治工作。12月25日前,县公安消防大队要专题分析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对于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报告县政府,县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突出问题。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各镇、各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专项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将成立督查组,对各镇、各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措施

(一)突出“四个重要时段”,即: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

(二)严查“六类重点场所”,即: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老年公寓和寄宿制学校等六类场所。

(三)严格执行“六个必须”,即: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必须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未依法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必须要责令“三停”,并处罚款;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必须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对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对检查后拒不改正的,必须依法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的,必须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五、工作责任

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力整治火灾隐患,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一)各镇政府、各管委会工作责任。一是具体负责动员、安排、组织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及乡镇政府及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冬春火灾隐患火灾防控工作,深入排查整治本辖区火灾隐患。二是督促指导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各镇政府建立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和隐患整治逐级负责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三是深化各镇、社区和村组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户籍化”管理工作,动员街道、各镇逐网、逐格开展排查,确保所有村组、社区全部排查一遍,年底前,60%的镇、街道网格化建设达标。四是将消防安全纳入辖区社会综治平台,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五是加强农村、社区义务消防队伍建设,建立农村、社区火灾多户联防机制,组织村民、居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六是要加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消防水源、消防装备、消防队站建设等方面有明显改善。专项行动结束前,县区的城市公共消火栓新建数量必须在现有基础上增加20%以上。

(二)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责任。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动员本行业、本系统各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县工商、教育、卫生、文体广电、经贸、人防、文物旅游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县公安消防大队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协助扑救各类火灾事故;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的指导检查;县公安机关要组织动员、检查指导各公安派出所加强对辖区居民社区、“三合一”和“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和整治工作,落实社区、农村治安消防合用警务室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县安监督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督工作,严禁各种违章作业;县供销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执法,切实消除火灾隐患,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三)县公安机关工作责任。要固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经验,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地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多警联勤机制作用,各警种相互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火灾形势进行研判,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合整治火灾隐患。要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责任,加强对“九小”场所的隐患排查力度,实行消防监督检查实名制。要督促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民警加强居民楼院、村庄和小场所、小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监管,严防小火重灾。

(四)县公安消防部门工作责任。要加强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分片包干,重拳出击,始终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行动期间,再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要保障火灾隐患举报受理、查处、奖励、反馈等环节的畅通;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冬季火灾防范措施,对敬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单位和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人员、鳏寡孤独等社会弱势群体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教育,加大帮扶力度;要加强部队的值勤备战工作,做好灭火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攻坚组的训练,切实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攻坚能力。

(五)社会各单位工作责任。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及时更新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和自我预警机制,年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全部实现达标。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镇、各管委会、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周密安排部署,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镇政府、各管委会、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为抓手,党委、政府落实党政同责,行业系统落实部门监管,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联络,保持信息畅通。各单位要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信息收集,确保信息畅通和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