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蓝政办发〔2013〕147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蓝田县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
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蓝田县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8 日
蓝田县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2013-2015年)
普通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全面提升学生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按照《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西安市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蓝田县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以改善办学条件为保障,以推进新课程改革为突破口,以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优化教育资源,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升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推动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化、优质化和多样化发展。
2013—2015年,通过三年行动,我县将调整高中学校整体布局,扩充中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校长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教育技术装备水平,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突出多样化办学特色,推进“大学区管理制”的实施,增强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激发高中教育办学活力。形成结构合理、布局科学、质量上乘、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我县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新格局,不断满足我县民众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更好地适应蓝田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扩大我县普通高中优质资源,加快省级标准化高中建设,积极创建省级示范高中。到2015年底,全县7所普通高中全部达到省级标准化高中标准,其中2所普通高中达到省级示范高中标准。同时,进一步加强我县普通高中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到2015年底,全县高中教师队伍中研究生学历逐步达到总人数的13%;培养若干名市级普通高中教学能手、市级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建立1个学科名师工作室,在全县初步形成一支普通高中教师骨干队伍。
(二)年度目标
2013年,完成田家炳中学省级示范高中创建工作,玉山中学省级标准化高中创建工作。
2014年,完成洩湖中学、孟村中学省级标准化高中创建工作。
2015年,完成焦岱中学省级标准化高中创建工作,城关中学省级示范高中创建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调整普通高中布局
按照《西安市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精神,我县2013年全面启动普通高中布局调整工程。按照每10万人口设置一所普通高中,并主要设置在县城或重点镇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在现有高中格局的基础上,撤并前卫中学。全县共设普通高中学校7所(含民办高中1所),其中,县城2所公办高中(田家炳中学、城关中学)各设教学班54个、各容纳学生3000人,农村4所公办高中(玉山中学、洩湖中学、孟村中学、焦岱中学)各设教学班36个、各容纳学生1800人,民办高中(工业园中学)设教学班24个、容纳学生1200人。
(二)加强教育技术装备建设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制定的《<陕西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和物理等九个学科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规定要求, 2013年—2015年,我县逐步加强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建设,力争到2015年底,全县所有规划定点的普通高中学校实验室和其他功能部室用房建设、图书馆(室)建设,信息技术装备建设、教学仪器设备等方面均基本达到满足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学习需求,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
(三)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
全县各高中学校要全面落实西安市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发展指导意见,进一步转变观念,理清思路,结合学校实际,在办学理念、培养目标、文化氛围、育人模式、课程体系、学生个性等方面立足学校传统和优势,挖掘自身资源,在品德上下功夫,在品位上下功夫,在品质上下功夫,形成学校发展特色。力争到 2015年底,建成1—2所特色高中。同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中学校与高校合作,积极开展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教学内容,初步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
(四)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各学校要全面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提高课程的领导力和执行力。在教学管理、教师培训、设施配备等方面创造条件,进一步规范综合实践课程、通用技术课程、选修课程、校本课程的开设。各学校在总结近年来课程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学校课程,系统研究学科课程教学方案。进一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效率,探索有效课堂教学模式,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模式。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切实转变教学组织方式、知识呈现方式,要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勇于创新和适应社会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高校本教研的实效性,提高教学质量。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 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化用人机制改革,严把教师入口关,实施全员岗位聘任,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相结合、符合教师职业特点、“评聘结合”的高中教师职称评聘制度。积极招录国家免费师范生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补充到教师队伍,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确保教师队伍的高素质起点。通过实施“大学区管理制”建立健全县域内教师和校长正常流动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继续实施支教和跟岗学习活动,促进优秀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高中骨干教师的培养,实施名师培养工程,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导向作用,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六)加强教育交流与合作
积极与省内教育发达地区和本市教育先进区县的学校开展交流与合作,学习先进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经验,共同探讨与研究教育问题。鼓励学校不断扩大交流领域,开阔视野,促进学校发展,提升学校办学水平,为培养创新型人才奠定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教育副县长担任组长,县编办、发改、教育、财政、人社、国土、住建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蓝田县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制定县域内高中教育发展规划和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并按年度计划实施推进。县发改委负责制定校点布局调整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县教育局负责按行动计划方案,分年度实施推进,并做好各方面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县财政局负责行动计划中的经费投入及制定支持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的优惠政策;县人社局、编办负责教师师资的招录及教师职称的评定。县住建局、国土局负责做好用地规划,提供建设所需用地。
(二)加大财政投入。一是我县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在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完成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及项目建设。实施期间,县财政局需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作为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普通高中布局调整、教育技术装备、深化课程改革、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的开展,不断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二是设立专项奖扶资金。对创建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的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创建省级示范高中给予100万元奖励,创建省级标准化高中给予50万元奖补。同时,要通过多种途径化解普通高中学校债务,切实减轻普通高中学校债务负担。
(三)加大宣传力度。县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我县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宣传,引导社会和学校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赢得社会广泛理解和支持,推动我县普通高中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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