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政办函〔2013〕52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蓝田县2014-2016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按照西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县创森办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蓝田县2014-2016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我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任务按期完成。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7日
蓝田县2014-2016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实 施 方 案
为了配合好西安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升我县城区品位,按照《西安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精神,结合县域绿化现状,提出森林城市创建思路和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人文山水蓝田,西安东部新城”为目标,以县城区和工业园区为重点,突出生态文明建设主题,见缝插绿,空地布满,着力提高县城绿地总量,提升县域绿化总体水平,带动周边村镇发展,形成城乡一体化建设,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使城乡达到城镇园林化、村庄绿色化、农田林网化的秀美格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原则。创建森林城市事关每个城镇居民的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制定科学的城市森林发展规划,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有序开展创建工作。
(二)坚持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环境。生态建设要按照城市发展要求,本着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优化结构、讲求实效的原则,提高乡土树种使用比例,合理搭配乔灌草植物,建设高效、优美的城镇森林群落,有效发挥森林在改善生态环境中的作用,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坚持突出重点、协调发展原则。重点加强县城主要出入口、主干公路和县城的绿化美化,建设森林公园、休闲文化广场。结合白鹿塬重点区域的绿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四)坚持栽管并重、强化依法治林原则。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职能作用,坚持依法治绿,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制观念,强化造林增绿与管护并重的意识,巩固建设成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县城区绿色公园建设,森林村镇建设,路渠绿化和大绿三期重点区域绿化等重点工程建设,新建休闲广场9个,扩建综合公园2个,并抓好以灞河、辋峪河、峪口河绿化为主的河堤绿化工程,到2016年森林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53%以上,县城区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2.5平方米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5%以上,绿地率达到35.6%以上,河流、道路的绿化率达到85%以上,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全县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
四、建设重点
(一)区县城区绿色福利空间建设
以提升县城区、蓝田工业园区景观和人居环境为出发点,主要抓好县城及园区道路、居住小区、单位绿化,实现绿化增量升级。同时加强单位、社区等绿地建设,充分利用建筑周围空地、宅旁、宅间空地,设置小区内部绿带,对新建的小区要本着绿化与房建同步的原则,在县城附近新建休闲文化广场9(包括3个小公园)个,共7.97公顷,为县城及园区居民提供休闲、健身场所;继续加强已建社区、单位绿地管护,实施立体绿化4处,提升社区单位绿化档次和景观效果;完成城区7条道路绿化更换景观树种,进行树盘绿化,对新建街、路全部绿化,城区周围建设防护林带57万平方米,新增绿地面积79.2万平方米,改善城区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市容园林局)。
(二)绿色廊道工程
1、河流水系绿化 :对主要河流河堤堤顶及护堤地进行绿化,水岸绿化率达85%以上。
(1)灞河上游绿化:蓝田县境内灞河长42公里,2014年至2016年结合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灞河水系绿化总长度28公里,绿化面积62公顷。
(2)浐河上游绿化:主要包括库峪河、汤峪河和岱峪河,结合堤防工程水系绿化总长度27.46公里,绿化面积54公顷(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2、道路绿化:对未绿化道路两侧进行全面绿化,对已绿化道路缺株断带处进行补植和改造提升。
(1)现有道路绿化:对县内的国省道路G312、S101、S107、S108进行绿化补植,共补植里程45.4km,绿化面积18.16公顷;对对县道路6条,长度58公里进行绿化,绿化面积11.6公顷。对3条专用公路,长度15公里进行绿化,绿化面积3.02公顷。
(2)改建道路绿化:对县内改建的10条县乡道路进行重新绿化,2014-2016年完成10条和要道路绿化,绿化里程100公里,绿化面积20公顷。绿化主要村道4条,绿化里程40公里,绿化面积7.9公顷。对县内的省道出入口、结点进行绿化,绿化面积0.2公顷(责任单位:县交运局)。
3、其它路渠绿化
对县域内的其它道路,按照创森要求,2014-2016年计划绿化里程80公里,绿化面积72公顷。(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三)乡村绿化美化工程
继续加快实施“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工程。以改善农村村容村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庭院绿化、村庄绿化、渠路绿化和村庄周围片林建设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2014年至2016年实施43个村庄的绿化任务,折合造林面积344公顷。优先建设人口居住比较集中的村镇附近、主干公路沿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的村庄,逐步向全县扩展(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四)台塬坡绿化工程
包括秦岭北麓浅山直观坡面绿化工程、白鹿原直观坡面绿化和骊山至洪庆直观坡面绿化工程,剩余任务2014年完成。其中秦岭北麓浅山直观坡面绿化工程绿化510.4公顷,其中生态林235.7公顷,经济林274.7公顷;白鹿原直观坡面经济林建设66.7公顷;骊山至洪庆直观坡面绿化工程178.6公顷,其中经济林51.7公顷,生态林126.9公顷。以上三项绿化总面积755.7公顷(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五)都市水源涵养林保护工程
加强全县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资源管护等工作,切实保护好160万亩森林资源,实施山地造林400公顷,在秦岭山地开展封山育林1000公顷、中幼龄林抚育600公顷(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六)森林公园建设
加快玉山森林公园、紫云山森林公园建设,包装项目,多方筹集资金,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早日发挥效益。进一步完善王顺山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新景区开发,公园的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七)林业产业富民工程
1、核桃经济林产业基地建设:结合蓝田县核桃产业示范县建设,我县计划从2014年-2016年新建良种核桃基地4000公顷,低产低效园改造667公顷,为群众致富培育主导产业(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2、蓝田白皮松基地建设:为了做大做强白皮松产业,县林业科技中心组织编制了白皮松栽培技术规程,质监局负责蓝田白皮松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工作,在我县辋川镇初步建立了白皮松繁育基地,通过基地带动,2014-2016年新增白皮松苗木(华山松)繁育面积800公顷(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3、林下经济双增富民基地: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今后三年发展面积800公顷,其中林药200公顷,林油533公顷,其它模式67公顷(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4、专业合作社建设:随着各项林业产业的发展,引导全县新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18个,通过合作社组织管理和技术服务,使我县核桃、白皮松栽培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农民收益增加(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5、东部生态旅游环山田园休闲产业带:以玉山森林公园、紫云山森林公园、王顺山森林公园和旌详国际狩猎场为依托,关中环线实施田园休闲项目3个,秦岭北麓葛牌古镇建设,发展生态旅游,提升旅游档次(责任单位:县林业局、文物旅游局、秦岭办)。
6、林产品加工经营产业建设:加快建设3万亩核桃产业园,形成规模大、产品结构合理、带动性强的核桃加工体系(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林业局)。
(八)森林生态文化建设
1、开展生态文化社会活动:在森林生态文化活动方面每年“五一”前后,在王顺山国家森林公园举办杜鹃花文化节,广邀社会各界人士游园观景。王顺山又名孝山,通过王顺山“二十四孝”石雕,展示我国古代的孝文化(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2、开展森林城市宣传活动:为了提高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群众知晓率和满意率,县上召开动员大会,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创森”活动的目的、意义,增强社会各界的“创森”意识和提高“创森”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九) 森林资源安全能力建设
1、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完善县乡两级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签订县、镇、村、户四级防火责任书,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各镇、村制定防火预案,建设防火器材库,购置防火设备,每年进行防火演练培训,组织半专业扑火队,严防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2、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在三个国有林场和县林业站共建设有害生物监控站14个、四个应急储备库和一个专业防治队伍,县林业站设有害生物检疫检验室1个,保证森林资源安全(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3、执法体系建设:对我县的4个木材检查站的生产生活用房、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逐步进行改扩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单位办公条件。(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4、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县、镇、村(合作社)三级技术服务网络,完善办公条件,以县林业科技中心为主体,以镇林业站为基础,以村级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实现林业技术服务到基层的目标,进一步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形成比较完善的林业技术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5、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建设:开展秦岭地区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农业局)。
6、管护基础设施建设:对林木管护站生产生活用房、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逐步进行改善,三年改扩建8个(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五、投资及资金来源
投资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资金整合、各方联创”的多元化筹资渠道。本方案涉及的项目,已经列入市政府确定各项工程(规划)的,按其工程(规划)的渠道落实投资;没有安排落实投资的项目,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建设任务,由各相关牵头部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文件),按方案要求确定市、县(区)财政投资安排。总的原则是建立公益性项目以财政投入为主,经营性项目以社会投入为主、财政适当奖补的投资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创建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包括县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住建局、水务局、交运局、教育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要统筹协调好全县的创建工作。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使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要加强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导的森林城市创建和各类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在全县范围内努力营造创建森林城市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植绿、兴绿、爱绿、护绿的生态文明意识,全面提高群众创建森林城市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努力使创建森林城市活动成为干部群众的自觉行为。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西安市2014-2016年创建森林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分解到各部门的具体任务,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做到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条块结合,切实推进创建森林城市工作有序开展。
(四)加强督查,确保质量。县创建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督查力度,严格按照《陕西省林业厅推荐国家森林城市综合评定(试行)办法》的标准,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和所承担的绿化任务,定期检查,建立督查和检查制度。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绿化规划设计标准要求施工,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各项绿化任务,确保创建工作速度和建设质量。
附件:西安市2014—2016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绿化任务分解表
抄送:市创森办。
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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