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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蓝田县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蓝田县委办公室文件

 

 

蓝办发〔2013〕115号




中共蓝田县委办公室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蓝田县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蓝田县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定期汇总、分析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和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全县消防安全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

  (二)负责协调解决全县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设备、消防队伍建设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督促各单位贯彻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负责对全县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五)负责现场组织、协调、指挥重大以上火灾、交通等救援任务;

  (六)负责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消防工作经验。

  二、人员组成

  组 长:陈旭辉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双虎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魏随康   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樊念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

      樊均益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三、工作机构

  县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樊念龙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樊均益同志兼任。

 


中共蓝田县委办公室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30日

 

中共蓝田县委办公室                              2013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