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蓝政办发〔2014〕3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安市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大绿三期)
骊山至洪庆直观坡面绿化工程建设用地方案的
通 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县林业局制定的《西安市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大绿三期)骊山至洪庆直观坡面绿化工程建设用地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2日
西安市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大绿三期)
骊山至洪庆直观坡面绿化工程建设用地方案
(蓝田县林业局 2014年1月)
骊山至洪庆直观坡面位于蓝田县城北部,灞河河谷阶地与黄土丘陵接合部,以沪陕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及直观坡面的荒坡绿化为主,包括华胥、洩湖、三里镇、普化、玉山等五个镇。实现沪陕高速蓝田段道路两侧绿化,改善现有道路两侧有绿无林的现状,构建完整的生态防护屏障,对保障西安市区生态安全起到重要的作用。直观坡面的绿化将达到坡面披绿,人居环境改善,生态保护功能显著增强的目的,全面提升蓝田对外形象。为了加快骊山至洪庆直观坡面绿化工程建设,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绿化规模及用地面积
按照《骊山至洪庆直观坡面绿化工程2014年蓝田县项目区作业设计》,我县骊山至洪庆直观坡面绿化工程绿化总面积2679.5亩,其中经济林776亩,生态林1903.5亩,生态林中沪陕高速绿化林带两侧各15米宽,面积1464亩。
二、建设方案
(一)林地种类
根据工程建设目标,设置生态林和经济林两种类型。
生态林建设采用招投标方式,招标对象为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二级以上资质的园林绿化公司,具体由中标的专业公司实施完成,生态林划分为15个标段,进行招投标。经济林建设由林业局组织农户或经营单位完成。
(二)树种配置
沪陕高速绿化林带以红叶李、栾树、大叶女贞、紫薇、五角枫、七叶树、杨树等树种为主。
荒坡生态林以侧柏、刺槐为主。
经济林以核桃、樱桃等树种为主。
(三)建设时间
建设时间为2014年春季。
三、占地补偿办法
按照《西安市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大绿三期)建设方案》,生态林土地租金补助标准由区县政府确定,我县道路绿化林带占用土地1464亩,租金每亩每年700元,暂定租地5年,逐年兑付。每年土地租金102.48万元,五年共计512.4万元。青苗一次性补偿费为每亩200元,青苗补偿费合计29.28万元。共计需资金541.68万元。
荒地荒坡生态林、台田边缘生态林及经济林用地不予补偿。生态林绿化工程费,由市财政资金投资建设完成;经济林绿化工程按栽植的经济林树种由市财政予以补助。生态林投资标准核定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单项工程作业设计评审后,按照实际工程招标中标价款确定。经济林市级补助标准,参照国家退耕还林政策,一次性政策补助建设农户每亩280元,种苗费补助每亩570元,统一供嫁接成品苗。
四、工作措施
(一)县上已成立大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大绿工程的实施工作,落实配套资金,制定林业优惠政策。项目区各镇要成立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大绿三期)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主管镇长具体负责,组成强有力的协调班子,尽快解决绿化工程的用地工作,搞好经济林的造林工作,按期完成任务。
(二)各镇在造林前必须将造林用地协调到位。项目区各镇要在2014年3月5日前做好生态林的用地工作,保证工程队按期进地施工,保证绿化工程顺利实施。
(三)沪陕高速绿化林带两侧各15米宽,项目区各镇要逐村逐组安排专人,吃透底子,摸清情况,对绿化工程生态景观林带用地的农户面积按村组造册登记。
(四)落实好经济林地块及栽植工作,可采用农户栽植或联户、大户、公司加农户等多种形式的造林方式。
(五)项目区各镇要广泛宣传骊山至洪庆直观坡面绿化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造林的积极性,教育群众爱林护林,林带内不得种植农作物,提高防火意识,确保绿化建设成果。
抄送:市林业局。
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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