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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商贸(农贸)市场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蓝政办发〔2014〕15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4年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和社会

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商贸(农贸)市场

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全力加快和推进项目建设,努力促进“效能提升年”活动扎实开展,确保县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县政府决定,将2014年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商贸(农贸)市场建设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亲手抓、分管领导配合抓、分管干部经常抓”的长效工作机制,要根据各自承担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做到各项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不漏项,确保年内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责任单位要根据目标任务认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明确目标任务、责任领导、工作措施、计划进度、完成标准等有关事项。责任单位的领导要积极主动与相关协办单位联系沟通,并督促各协办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确保各类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加强督查落实。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制度,明确督办人员跟踪督办。县政府督办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走过场或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对工作进度缓慢,影响全县工作进度的,要实行问责,并限期完成。县政府将对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年终统一考核。


  附件:1、蓝田县201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监测表;

     2、蓝田县201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监测任务一览表;

     3、蓝田县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2014年社零指标任务表;

     4、2014年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任务分配表;

     5、蓝田县2014年市场建设重点项目任务表。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4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