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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的通知

蓝政办发〔2014〕25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市法制发〔2014〕7号)转发你们,请按照市法制办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于2014年4月20日前将资格审查表(纸质版两份并附电子版)及数码照片报送县政府办法制科。

(联系人:薛亚先   电话:82721278)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8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市级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

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根据《陕西省换发和申领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府法发〔2012〕48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申领和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市法制发〔2013〕3号)要求,现就西安市2014年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换发范围:

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范围为持有旧版《陕西省行政执法证》并符合《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

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参照进行。

二、资格审查:

1、换证单位审核。各换证单位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换证人员资格要进行严格审查,并采集相关信息,按照换发程序报所在区县政府法制机构或市级部门法制工作机构。

采集以下信息:

(1)规范填写《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

(2)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数码照片(见附件2)。

2、法制机构审核。各区县政府法制机构或市级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对领证单位和领证人员资格逐一进行审核,对符合领证条件执法人员,按照报送的《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表》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纸质版一份并附电子版)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审核,确保领证人员具备资格。执法人员的相关信息要真实无误,填写要准确规范,证件编号规则(见附件3)和执法类别编码符合要求。《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表》填写完毕的单位及时报送。

四、资料购买:

培训资料统一使用省法制办新修订的《依法行政理论与实务》和《依法行政法规文件选编》两本教材,培训资料费80元。参加培训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各单位自行购买培训教材。

转账缴费及领取教材地点:

公司名称:陕西沪港印务经贸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5388号

开户行:建设银行西安莲湖路支行

账户:61001711100050003252

联系人:杨明娟

现金缴费及领取教材地点:

省法制办秘书行政处(人事处)(省政府前大楼十二层12—006号)

联系人:孔裕华 雒高举   电话:029—87294182

(联系人:丁涛   联系电话:86788337)

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