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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田县城乡居民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蓝政办发〔2014〕30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蓝田县城乡居民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国家统计局蓝田调查队制定的《蓝田县城乡居民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4日

 

蓝田县城乡居民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实施方案

(国家统计局蓝田调查队  2014年4月)


  为客观真实掌握全县城乡居民收入、消费状况,更好地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服务,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1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准确了解我县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客观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生活质量,更好地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服务。县政府决定从2013年12月1日起在全县开展城乡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以下简称住户调查)。

  二、调查对象及内容

  调查对象:蓝田县内的住户,既包括城镇住户,也包括农村住户;既包括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户,也包括以集体形式居住的户。无论户口性质和户口登记地,均以住户为单位在常住地参加调查。

  调查内容: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消费情况、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民生状况等。

  三、样本量的确定和分配

  经省城乡居民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办公室同意(以下简称省驻户办),我县调查的样本量为160宅,即城镇居委会(U层)60宅,城镇村委会(UR层)30宅,农村(R层)70宅。

  四、样本点的确定

  样本点由国家统计局城乡住户调查办公室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小区名录库资料》随机抽样确定16个调查小区。一般确定三套调查小区样本,其中一套为主样本,两套为备用样本,我县研究确定启用一套样本。

  五、样本住宅和住户的确定

  1、绘制调查小区图。为了不重、不漏每一个住宅,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必须将调查小区的建筑物图全部绘好,并编制建筑物清查表。

  2、开展摸底调查。根据调查小区图和建筑物清查表,调查员对所有住宅和住户进行摸底调查,调查内容为2013年以来住户的收支与生活状况。我县16个点需调查2000-2500户,并将摸底调查表录入上报省住户办。

  3、调查样本户的确定。由省住户办按照摸底调查住户上年收支情况,用电脑按规定程序抽选5套样本户,每年每个调查小区调查的样本量为10宅。我县研究确定一套样本住宅进行调查。

  4、样本轮换。调查样本点(调查小区)每五年重新抽取一次,即五年内调查小区不变。调查小区变动需经国家统计局批准;调查住宅轮换周期为两年,每年轮换一半的样本住宅。调查变动需经省调查总队和省统计局批准,并报国家统计局备案。

  六、数据采集和上报

  数据采集由蓝田调查队、县统计局负责,各镇配合。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辅助调查员1名(按月发放补贴),主要负责辖区联络工作。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等资料,由调查队干部每10天入户问卷一次,按月汇总上报县调查队。

  县级汇总数据经县政府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国家统计局蓝田调查队负责按照统一要求的内容、格式上报市统计局和市调查队审核评估,并报调查总队和省统计局认定和备案。

  七、数据发布

  住户调查数据按年度和季度发布。季度主要发布居民现金收支数据,其余数据按年度发布。


  附件:各镇抽中村委会(社区)调查户数量

 

各镇抽中村委会(社区)调查户数量


蓝关镇蓝丰社区1(12户)

蓝关镇蓝丰社区2(10户)

蓝关镇新民街社区10户

蓝关镇县门街社区10户

蓝关镇蓝溪小区10户

三里镇工业园社区1(10户)

三里镇工业园社区2(12户)

焦岱镇东光村10户

汤峪镇洪寨村10户

普化镇徐军寨村11户

小寨镇田村11户

玉山镇许庙村12户

泄湖镇大兴村10户

泄湖镇薛家河村10户

三官庙镇过风岭村10户

厚镇张岭村10户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