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蓝政办发〔2014〕40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蓝田县影子银行专项整治活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蓝田县影子银行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6日
蓝田县影子银行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4〕1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影子银行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影子银行风险,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影子银行发展与监管的重要性
影子银行主要分为三类: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督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三是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影子银行的风险具有复杂性、隐蔽性、脆弱性、突发性和传染性,容易诱发系统风险。我们要正确认识影子银行的积极作用,高度重视影子银行的相关风险,增强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一手促进金融发展和创新,一手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在发挥影子银行积极作用的同时,将其负面影响和风险降到最低。
二、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
(一)摸清我县影子银行的底子,准确掌握其类型、规模及风险隐患。
(二)加强监管,规范影子银行的经营方式,降低风险,充分发挥影子银行的积极作用。
(三)建立和完善影子银行的监管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监管机制。
三、专项整治的工作步骤
从2014年5月12日起,到2014年10月30日结束,分四阶段实施。
(一)风险排查阶段(5月12日—5月31日)。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并于5月31日前上报市金融办;二是摸清我县影子银行的现状,包括数量、类型和风险隐患等,为下阶段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由县金融办牵头,县人行、县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二)现场检查阶段(6月1日—7月31日)。根据排查情况,确定向关联单位,抽调专人利用2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影子银行业务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影子银行超范围经营和监管套利行为,按照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督促建立完善内部控制、风险处置和风险隔离机制。由县金融办牵头,县人行、各关联单位参与实施,有关部门做好配合。
(三)整改阶段(8月1日—10月25日)。一是根据我县影子银行的基本特征和风险特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于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和打击;三是明确职责,做好影子银行监管职责的分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参与实施。
(四)总结汇报(10月25日—10月31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总结、问题分析,确定整改措施,形成汇报材料,于10月31日前上报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金融办负责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县长陈旭辉为组长,县金融办、人行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县金融办主任龚卫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加强日常监测。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风险监测、分析和预警,切实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
(三)加强工作协作。各相关部门要遵守行业监测规定,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协调,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信息统计。各相关部门要参照统计规范和框架,建立影子银行专项统计制度,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五)加强舆论引导。要面向社会公众客观介绍影子银行的积极作用和风险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维护市场信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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