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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田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能分工的通知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蓝政办发〔2014〕58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蓝田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职能分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省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现就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能分工明确如下:

  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审议县政府各部门取消、保留、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各部门行政审批权力清单;研究处理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县编办: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项目及各部门行政审批权力清单的意见建议等。

  县政府办:负责对取消、下放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合法性审核;会同相关部门在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领域研究提出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负责规范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条件,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环节和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

  县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减少和承接市下放投资审批事项的意见,加快推进投资体制改革。

  县监察局:负责对行政审批过程中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配合相关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运作程序、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控。

  县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提出承接市下放县管理、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的审批事项。

  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清理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县人社局:负责清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县工商局:负责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和提出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31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