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蓝政办函〔2014〕42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蓝田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和职责
组 长:王 浩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陈旭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程希文 县政府副县长
朱 彤 县政府副县长
魏随康 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赵 刚 县政府办主任
张日强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姚小平 县环保局局长
程行功 县农业局局长
宋选庆 县财政局局长
何战信 县科技局局长
刘月珍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姚小平同志兼任,负责秸秆禁烧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安排、情况汇总、信息通报,组织查处及安排节假日、禁烧关键阶段的集中检查等工作。
二、督查组组成和职责
为加强秸秆禁烧监督考核工作力度,县政府决定成立3个禁烧督查组,人员由县农业局、县环保局抽调组成。
第一组:组长:杨西羊
成员:由县环保局抽调4人
司机、车辆由县环保局提供
负责镇:华胥镇、洩湖镇、三里镇、孟村镇
第二组:组长:赵宏斌
成员:由县环保局抽调4人
司机、车辆由县环保局提供
负责镇:安村镇、前卫镇、汤峪镇、小寨镇、焦岱镇、史家寨镇
第三组:组长:王安邦
成员:由县农业局抽调4人
司机、车辆由县农业局提供
负责镇:蓝关镇、普化镇、玉山镇、厚镇、三官庙镇、金山镇、九间房镇。
各督查组主要职责是检查各镇对禁烧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所辖村组禁烧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出现的焚烧火点进行记录、录像、备案,并督促已发生火点的查处和整改工作。
县监察局成立专项巡查组,利用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工作不力、不作为等行为,依据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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