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政办函〔2014〕43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各镇及社区燃气专职工作人员
职责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根据蓝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燃气管理机构的通知》(蓝编发〔2014〕17号)精神,现就各镇及社区燃气专职工作人员职责明确如下:
一、依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燃气安全日常检查和监督工作,对液化气储罐站、供应点以及使用液化气的经营户进行安全巡查,对违反燃气安全的行为及时上报县燃气办(联系电话:82750102)。
二、组织辖区内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监督员的培训。
三、负责本辖区内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安全监督与管理。
四、配合上级部门对辖区内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五、完成县燃气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附件:各镇及社区燃气专职工作人员名单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5日
附件:
各镇及社区燃气专职工作人员名单
蓝关镇 赵永刚 环保干部
华胥镇 齐 翔 劳保干部
洩湖镇 杨福利 城建干部
三里镇 成必玲 城建干部
普化镇 吴鹏涛 城建干部
玉山镇 张建锋 城建干部
安村镇 刘宪平 城建干部
前卫镇 惠永利 城建干部
孟村镇 杨少科 城建干部
汤峪镇 何珊珊 城建干部
小寨镇 陈 平 计生干部
焦岱镇 李 钊 城建干部
史家寨镇 白宁波 城建干部
厚 镇 杨社利 城建干部
三官庙镇 许恩潮 城建干部
金山镇 崔新强 安全生产干部
灞源镇 田国武 武装干部
九间房镇 王超朋 城建干部
蓝桥镇 冯浩民 企业办主任
辋川镇 袁永环 城建干部
葛牌镇 陈 通 城建干部
玉川镇 魏鹏博 农业干部
长坪路社区 陈 媛
蓝丰社区 贺鲜利
绿之圣社区 吴粉楼
蓝关社区 武小芳
县门街社区 赵 妮
新民街社区 胡惠敏
向阳路社区 张芝慧
天鹅湖社区 刘峰峰
工业园社区 穆亚军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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