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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田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蓝政办发〔2014〕76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蓝田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林业局制定的《蓝田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104年10月27日

 

蓝田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蓝田县林业局  2014年10月)

  为了营造全县动员、全民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浓厚氛围,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目标

  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的要求,通过加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下简称“创森”)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参与创建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创森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强化生态文明理念,以实际行动支持创森,自觉融入到创森工作中。

  二、宣传方式及内容

  (一)宣传方式

  采取新闻媒体宣传、户外公益广告宣传和社会活动宣传相结合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活动。

  (二)宣传内容

  创森的重大意义和任务要求;全县森林城市创建和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各镇创森重点工程推进情况及效果;各镇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全县生态文化建设情况及森林生态知识。

  三、重点宣传地段

  (一)白鹿原、洩湖、华胥、蓝关、蓝田东、玉山等高速公路出入口,环山路、水安路、101省道、蓝金路等县内主干道路;

  (二)电力广场、新城广场、天鹅湖广场等街头绿地广场;

  (三)县门街、宏辉超市、客都超市门前,蓝田汽车站等人流客流密集区;

  (四)各中小学校及大型居住社区。

  四、宣传任务及分工

  (一)新闻媒体宣传

  1、报刊宣传。在各级刊物上刊登关于创森工作的调研文章,在各级报刊上宣传我县创森做法、效果及创森典型。(责任单位:县创森办、县创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广播电视台)

  2、电视宣传。在蓝田电视台、蓝田人民广播电台开辟创森专题节目,跟踪报道创森工作动态,滚动播放创森宣传口号。制作创森宣传片,在电视台及其它视频媒体播放。(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

  3、网络宣传。在蓝田县政府网和县直有关部门网站设立创森专栏,及时发布和更新创森信息。(责任单位:县电子政务中心、县创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户外公益广告宣传

  1、重点路段宣传。在城区重要路段和重要交通干线设置大型立柱户外宣传广告牌,数量不少于6面。(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运局)

  2、标语宣传。车站、银行等窗口服务单位、临街单位及小区、居民聚集区、主要道路沿线都要在显著位置悬挂、张贴创森宣传标语、标牌,数量不少于200条。(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窗口服务单位、各镇政府)

  3、手机短信宣传。定期更新并向县内所有手机用户发送创森短信,提高知晓率。(责任单位:县电信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三)社会活动宣传

  1、开展主题植树活动。3.12植树节期间,各镇、县直有关单位以各种不同形式开展植树活动。(责任单位:县绿委办、各镇政府、县直各单位)

  2、开展广场宣传活动。采取展板的形式向市民宣传创森知识,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开展“人人创建森林城市、个个争当绿色使者”签名活动。(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创森办)

  3、开展发放倡议书活动。按市创森办要求,向广大市民广泛发放倡议书。(责任单位:县创森办、县电视台)

  4、开展创森进课堂活动。全县所有中小学校都要组织一次课堂教育,向广大师生宣传创森活动,并动员他们回家都要向家长宣传。(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创森办)

  5、制发创森宣传简报及宣传资料。编发创森简报,印制宣传资料向社会发放,拍摄生态蓝田形象宣传片,制作生态形象蓝田画册。(责任单位:县创森办)

  (四)森林生态文化活动宣传

  1、开展生态科普活动。建立森林生态科普教育基地,普及森林知识,开展创森展览活动。(责任单位:县创森办、县科技局、王顺山森林公园)

  2、组织摄影征文活动。配合市创森办,以“亲近自然山水、倡导低碳生活”为主题,面向全社会开展创森摄影和征文比赛活动。(责任单位:县创森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县直各部门要将创森宣传作为扩大城市影响力、提升城市软实力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创森相关宣传工作,分解宣传任务,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新闻单位要精心策划,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有深度、高质量的宣传报道,动员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投身创森活动。

  (二)注重宣传实效。创森宣传形式要多样,内容要丰富,效果要实在,操作要便捷。要注重宣传的针对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多反映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多反映基层一线工作动态,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不同侧面进行宣传,使关注生态、关心绿化、关爱森林成为广大市民的共同心声,使爱绿、植绿、护绿成为全体市民的共同行动。

  (三)突出宣传重点。创森宣传的工作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和重点内容。重点时段是适宜植树造林时期、节庆活动时期、迎检时期。重点地段是城区、重点镇村及主要交通干线。重点内容是创森的目的意义、主要建设工程、生态建设及木本油料产业发展。

  (四)创建工作机制。各镇、县直各部门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积极探索城乡互动、全社会行动、多种主体参与的创森宣传工作机制。县创森办和相关部门要及时通报创森宣传工作动态,加大检查督办力度,把创森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蓝田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标语 

 

蓝田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标语


1、让世界走进城市  让城市拥抱森林

2、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建设绿色生态家园

3、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建设关中旅游最佳目的地

4、发展现代林业  建设生态文明  促进科学发展

5、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提升城市竞争力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6、建设森林城市  统筹城乡发展

7、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我知晓  我参与  我奉献

8、共建森林城市  共享生态文明

9、创绿色家园  建富裕新村

10、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建设绿色低碳蓝田

11、争创国家森林城市  共筑城市美好生活

12、人人参与森林城市创建  个个分享林业发展成果

13、倡导绿色文明  营造绿色家园  构建和谐社会

14、加强城市绿化美化  改善城市宜居环境

15、植下千顷树  福泽荫后人  城市绿起来  人民富起来

16、建设法制林业  惠民林业  科技林业  和谐林业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