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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田县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蓝田县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2日


蓝田县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旅游整体环境,切实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61号)要求,结合我县旅游市场现状,县政府决定,从2014年9月28日至2015年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人文山水蓝田,西安东部新城”为目标,以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为抓手,按照“整治与规范结合,治标与治本并重”的原则,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全面净化旅游市场,营造安全、和谐、舒适的旅游环境,为县域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蓝田县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旭辉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程希文 县政府副县长

吴永平 县政府副县长

孙崇博 县政府副县长

魏随康 县公安局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委宣传部、县考评办、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物价局、县经贸局、县文物旅游局、县安监局、县林业局、县文体广电局、县市容园林局、县食品药监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交运局、县卫生局、蓝关镇、三里镇、汤峪镇、普化镇、焦岱镇、蓝桥镇、辋川镇、葛牌镇、九间房镇政府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物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文物旅游局副局长许少英同志担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29-82736256,传真:029-82721289)

三、整治重点

1、王顺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内当地村民乱搭乱建、杂物用具随意堆放、建养猪场、污水任意排放等影响旅游环境的突出问题;

2、汤峪旅游度假区周边环境治理;

3、重点旅游区、主要游客接待场所周边和游客聚集区存在的围追游售、乱摆摊设点现象进行集中整治;

4、打击非法经营的旅行社门市部;

5、对辖区内旅游纪念品商店集中检查,查处伪劣商品及无明码标价行为,规范经营活动;

6、全面检查旅游景区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完善、防火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游乐设施安全性是否合格,要求相关旅游接待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四、职责分工

县文物旅游局:负责做好本次整治活动的协调和《旅游法》的宣传工作,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省市旅游管理条例以及西安市旅游局关于对旅行社设立分社、服务网点的相关要求,重点查处旅行社门市部、服务网点在备案制度、经营制度、合同制度、档案制度和公示制度等方面的违规行为;对旅行社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坚决查处分社、服务网点违规、超范围经营行为,并予以曝光。

县公安局:打击敲诈勒索等危害景区(点)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整治旅游景区点封建迷信活动,严厉打击各种以烧香拜佛、抽签算卦等封建迷信手段的宰客行为;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倒卖门票,欺宰游客和碰瓷行为。

县民政局:负责对县城、王顺山等景区的乞讨人员进行收容;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严查借教敛财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物价局:规范旅游市场价格,检查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优惠、减免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强制代加保险,查处玉石门店无明码标价问题。

县经贸局:加强对玉石街商户的监管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县安监局:加强对旅游景区安全生产监管。

县林业局:加强对森林景区防火工作的管理。

县文体广电局: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净化文化旅游市场。

县市容园林局:负责完善县城市容环境设施,严格县城各类临时占道经营事项的审批、管理和监察工作。

县食品药监局:负责对接待游客的宾馆、饭店及农家乐的环境、餐饮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达标的宾馆、饭店及农家乐进行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

县城管执法局:对旅游景区、县城街道、夜市乱设摊点等现象进行整治。

县工商局:对旅游景区及周边市场秩序开展综合整治,进一步规范旅游商店、餐饮和小摊小贩的经营行为,严打诱导、强买强卖、尾追游售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县质监局:对旅游景区游乐设施、玉器店、土特产店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设施年检。

县交运局:严查非法涉旅营运车辆,加强对出租车的管理,查处拒载和车辆卫生差的现象,在重要路段设置旅游景区指示路标。

县卫生局:加强旅游景区卫生监管,做好重点景区医疗救助、重大疫情防范等工作。

各相关镇根据各自辖区旅游市场秩序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的工作重点,做好辖区内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审办程序监管农家乐。

五、阶段划分

(一)动员和部署阶段(9月28日-30日)

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目标和内容,细化分工,做好动员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10月1日——2015年元月31日)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清除扰乱旅游市场的突出问题。

(三)巩固检查阶段(2015年2月1日-28日)

对全县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价,及时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密切协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在游客集散场所、景区主要通道及沿线悬挂横幅,营造整治旅游市场、净化旅游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执法,强化监督。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影响旅游市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加强有效的行政监督,表扬先进,曝光典型。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