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政办发〔2015〕18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蓝田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秩序和客运市场管理,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方便及安全,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蓝田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陈旭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朱 彤 县政府副县长
魏随康 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李 杰 县交运局党委书记
蔺永昌 县公安局副政委、交警大队大队长
侯日升 县交运局党委委员、交管站站长
李亚军 县出租汽车管理所所长
杨相维 县交运局行管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运局党委书记李杰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县公安局副政委、交警大队大队长蔺永昌同志担任,具体负责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对整治工作具体组织落实。
二、工作职责
县交运局负责制定“打黑纠违”公告、实施方案;依法监督局属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督促交管站、出租汽车管理所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划定停车位,打击县城内乱停乱放车辆,严禁大货车驶入县城;打击非法载客的三轮车、农用车、电动车。
县交运局交管站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依法打击依附客运班线运营的违规违法载客车辆;打击客运车辆乱设站点、站外揽客的违规运营行为。
县交运局出租汽车管理所负责依照《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查处蓝田县城内非法营运的“黑出租车”;依法查处出租车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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