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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蓝田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蓝政办发〔2015〕18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蓝田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秩序和客运市场管理,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方便及安全,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蓝田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陈旭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朱 彤  县政府副县长

      魏随康  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李 杰  县交运局党委书记

      蔺永昌  县公安局副政委、交警大队大队长

      侯日升  县交运局党委委员、交管站站长

      李亚军  县出租汽车管理所所长

      杨相维  县交运局行管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运局党委书记李杰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县公安局副政委、交警大队大队长蔺永昌同志担任,具体负责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对整治工作具体组织落实。

  二、工作职责

  县交运局负责制定“打黑纠违”公告、实施方案;依法监督局属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督促交管站、出租汽车管理所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划定停车位,打击县城内乱停乱放车辆,严禁大货车驶入县城;打击非法载客的三轮车、农用车、电动车。

  县交运局交管站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依法打击依附客运班线运营的违规违法载客车辆;打击客运车辆乱设站点、站外揽客的违规运营行为。

  县交运局出租汽车管理所负责依照《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查处蓝田县城内非法营运的“黑出租车”;依法查处出租车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