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气象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切实发挥各镇自动气象站、气象电子显示屏、农村气象预警大喇叭等气象设施的监测预警作用,全面提升我县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气象设施保护和管理工作
气象设施作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气象灾害信息传播的有效载体,基层自动气象站、气象电子显示屏、农村气象预警大喇叭等气象设施的正常运行是有效防御气象灾害的重要环节,是高效处置气象灾害的技术基础,各镇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灾害性天气能测得到、报得出,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得出、收得到、用得上。
二、明确责任,切实加强气象设施的保护和管理
各镇政府要明确气象设施的管护责任,基层自动气象站、气象电子显示屏由各镇气象工作站气象协理员负责管理;气象预警大喇叭等设备由各行政村气象信息员负责管理。气象电子显示屏、气象预警大喇叭等设备应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年度在线率达到95%以上。
根据《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有关条款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拆迁基层自动气象站,不得在观测站周围设置障碍物或栽种高棵植物,以保证气象探测资料的连续性、代表性、准确性。确因实施规划或者重点工程建设需要迁移区域自动气象站的,应事先征得县气象行政部门同意。
三、加强管理,继续加大对气象设施正常运行的投入
截至2014年底,我县已建成24个镇级自动气象站,安装24块气象信息液晶显示屏和68套农村气象预警大喇叭,由于数量较大、分布广,对气象设施运行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镇政府要继续加大对气象设施业务运行经费的投入,确保各类气象设施运转正常,信息传输通畅。尤其是预警液晶显示屏,需要稳定的互联网接入,还未落实互联网接入的部分镇需加快建设。
四、规范发布,提高气象设施利用率和信息准确率
气象灾害大喇叭和液晶显示屏发布信息包括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预报、气象灾害预警及气象服务类信息;农业、林业、水务、国土等部门发布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农业技术、病虫防控、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御等服务信息以及政府或其他政府部门需要发布的其他公共服务信息。
农村预警大喇叭每天发布2次天气预报;春耕生产、病虫害发生、气象灾害频繁时,根据农业生产需求发布农业气象服务信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随时发布。大喇叭广播时间为上午8时以后、下午4时以后,除特殊情况外,晚上一般不播报。大喇叭每次自动广播1遍,可手动重复播报,时长一般不超过5分钟。
液晶显示屏发布多媒体信息,包括音视频、图片和文字,天气预报每天更新1次,更新时间为早上9点,其他多媒体信息及预警信息不定期更新。
五、加大考核,完善相关制度规范
县政府将农村气象预警大喇叭和液晶显示屏在线率列入2015年对各镇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县气象局要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加强督导考核,指导督促各镇做好气象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发挥作用。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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