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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蓝政办发〔2015〕35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

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5月17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发〔2015〕 12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明确了检查整改活动时间、重点任务和要求。5月18日,省政府、市政府召开了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立即行动,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和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大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现就我县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省、市政府要求,我县已开展的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截止时间从6月18日延长至7月中旬,与省市时间安排一致。

  二、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治理

  大检查活动中,所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单位,均要采取强有力措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检查,同时要结合各自实际,紧盯薄弱环节,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突出以下几个重点:

  1、道路交通方面:突出对机动车驾驶员证照、路面行车秩序、运输企业、危险路段、山区道路、两客一危”的检查。

  2、旅游安全方面:加强旅游景区和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超范围经营,严厉打击非营运客车从事营运活动。

  3、非煤矿山方面:重点检查“楼上楼”以及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开采行为整治情况。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检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企业,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

  5、消防安全方面:结合夏季特点,突出对重点企业、场所、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检查。各镇蓝关街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园区管委会要认真组织安排对本辖区、本行业行政事业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场所)的易燃夹芯彩钢板房屋的排查工作,坚决杜绝易燃夹芯板房居住人、堆放易燃物品、用作灶房餐厅、经营门店等。

  6、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检查施工方案的编制施工、审批(论证)、技术交底、按方案施工及验收等五项规定。

  7、汛期安全方面:检查预警预报、应急响应、应急联动机制建设运行情况。

  三、强化整改治理

  各镇、蓝关街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园区管委会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详细的检查记录台账,对存在严重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问题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对整治不彻底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实施安全生产问责。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参与、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开展大检查工作,对大检查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认真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严肃追究责任。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4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