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政办发〔2015〕42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县信息化基础资源与应用情况
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全省信息化基础资源与应用情况调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信息化基础资源与应用的基本情况,根据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信息化基础资源与应用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陕网信发﹝2015﹞18号)和西安市电子政务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县信息化基础资源与应用情况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全县各级政务部门。
二、调查内容:各级政务部门的基本情况、投资情况、支出情况以及硬件资源、软件资源和应用情况等。
三、组织与分工
各级政务部门负责本单位(包括下属单位,指与本部门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事业单位)的调查工作,并填报附件1所要求的相关内容,负责收集、核对下级对口单位的调查表。
四、调查表的收集、汇总
1.报送材料包括加盖被调查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打印版)和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
2.各单位6月25日前,将本单位报送材料一式3份送县经贸局运行科核对,县经贸局同意汇总后上报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五、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和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项工作。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表格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次调查工作。
(三)各单位要将调查工作常态化,今后每年将开展一次调查工作,以便动态掌握有关情况。
六、联络方式
联系人:郑 卫 电 话:82720401
邮 箱:501852503@qq.com
附件:1.《政务部门信息化基础资源与应用情况调查表》
2.《政务部门信息化基础资源与应用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印发


陕公网安备610122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