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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田县2015年质量强县行动计划的通知

蓝政办发〔2015〕46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蓝田县2015年质量强县行动计划的通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蓝田县2015年质量强县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


蓝田县2015年质量强县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西安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和《西安市2015年质量强市行动计划》要求,高质量的完成西安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任务,全力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县,着力推动我县与全市同步、同规格进入质量时代,不断提升县域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结合全县质量工作实际,现制定蓝田县2015年质量强县行动计划如下。

一、全面完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任务

(一)夯实创建责任。县质量兴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西安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和《蓝田县贯彻落实西安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蓝政办发〔2014〕57号)要求,严格对照创建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采取得力措施,加快创建步伐,细化任务分工,倒排创建时限,及时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县政府将成立“创建工作督导组”,对创建工作定期进行检查,适时进行通报,对于所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后期创建工作指标完成、示范点培育打造、创建档案资料归档整理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按计划、高质量、高标准的按成。(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县质量兴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抓好典型示范。县质量兴县领导小组要围绕五大质量(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经济运行质量)重点培育打造好“陕西大兴汤峪温泉开发有限公司”和“西安汉丰药业有限公司”两个县级质量示范点;各成员单位也要培育打造好本行业的示范点,积极培育适合自身质量发展的样板,以“六个一”的工作方式(即提炼一篇好的汇报材料;整理一套详细的工作台账;制作一张精彩的专题展示片;制定一条最佳的现场视察路线;培养一位熟悉的接待讲解员;营造一个浓厚的宣传氛围),树立行业质量典型,推广交流示范点好的经验做法,全面提升我县“五大质量”水平。(牵头部门:县质监局;责任部门:县经贸局、县食品药监局、县文物旅游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

(三)强化创建宣传。县质量兴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西安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在巩固此前创建宣传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各种媒体和横幅、标语、短信、展图、LED电子屏等多种宣传媒介,创新多种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定期和不定期的深入到镇村、社区、学校、企业,面向群众开展喜闻乐见的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和参与度。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契机,全面巩固和拓展创建各项成果,加快质量强市示范县创建步伐,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发挥政府监管的有效作用,发挥社会共治的积极作用,不断夯实“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形成推动质量提升的叠加效应和强大合力,营造“人人关注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考评办、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经贸局、县文物旅游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监局、县电视台)

二、着力提升全县质量总体水平

(五)着力提升产品质量。重点加强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开展食品和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有机污染物、包装材料污染物、加工过程产生的有害物质、食品添加剂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制度,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制度措施。努力使地产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重点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重点加强消费品等质量安全监管,以儿童用品、厨房用具、纺织服装、电线电缆、装饰装修材料、节水产品、复混肥料、建筑防水卷材、车用汽柴油、食品包装材料等10类产品为重点,深入开展执法打假和“质检利剑”行动,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并定期集中公布案件信息,提高执法打假的公信力和震慑力。努力使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城市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4%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食品药监局、县发改委、县经贸局、县质监局等)

(六)着力提升工程质量。继续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重点工程质量监管,持续开展质量大检查,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对于质量管理薄弱、施工现场实体质量存在的严重问题的,依法严肃进行查处。针对风景名胜区栈道、护栏等基础设施,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完善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及时消除质量安全缺陷。努力实现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工程建设安全可靠,质量技术创新节能,性能指标满足规范标准要求。重点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灞上蓝田项目、县医院迁建项目、灞河人行拱桥工程、滨河公园项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等县级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严防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文物旅游局)

(七)着力提升服务质量。结合全市开展的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大力支持新兴服务业加快发展,持续推动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在金融、科技服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和信息服务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培育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旅游、家庭服务、休闲娱乐、健康服务等生活性服务领域,培育一批凝聚县域特色的品牌和项目;在商贸、餐饮、交通、旅游、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建立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持续改进服务质量。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分别达到80%和75%以上。综合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开展旅游宣传营销,不断提升城市旅游综合服务功能,确保全年接待游客228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3.2亿元,游客满意度达到100%。(牵头部门: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文物旅游局、县交运局、县科技局)

(八)着力提升环境质量。以治污减霾为重点,全面推进压煤、抑尘、减排、增绿、禁烧等“五项治理”,强化节能环保产品标准的硬约束,推进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推进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对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严格企业准入和强制退出机制。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较2010年年均下降13%,主要污染物排放实现减排目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3%,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4%,城市饮用水合格率达到98%;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牵头部门: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市容园林局、县水务局、县质监局等)

(九)着力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产业培育、推进城乡统筹、扩大改革开放、持续改善民生,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经济实力有新的跨越,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地方财政预算增长15%,主导产业不断壮大,五大主导产业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3%左右;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11%以上和12%左右。(牵头部门: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等)

三、不断优化质量发展市场机制

(十)完善质量诚信体系。探索建立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开展质量信用评价,推动企业主动发布质量信用报告,开展“诚敬做产品”活动。推进酒类流通电子追溯体系建设、诚信市场创建和旅游诚信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监局、县文物旅游局等)

(十一)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以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名牌产品等为重点,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以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为重点,加强广告日常监测检查和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利用网络、电视购物、微信等渠道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监局等)

(十二)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产品“三包”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逐步建立企业产品质量与服务标准自我申请公开制度,探索实施质量问题先行赔偿、质量责任保险、质量安全约谈等制度。在消费品生产企业中探索建立产品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住建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监局等)

四、持续强化质量基础工作

(十三)强化计量的基础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加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建立11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一步完善量传体系。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开展民生计量“双十工程”,引导50家企业实现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组织医疗卫生、食品生产加工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组织集贸市场、“民用四表”、医疗卫生用计量器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查和法定计量检查检定机构、实验室计量执法检查。加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计量监管力度,强化商品量计量监管,为消费者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经贸局等)

(十四)强化标准的规则作用。以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为指导,着力提升工业、加强农业、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全面推进我县标准化服务向高层次、宽领域、多功能转变。加强传统产业能耗和排放限额标准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企业及时将先进技术转化为标准。抓好高技术服务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拓展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加快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提高标准化服务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的水平,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30%以上,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十五)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2013〕第4号),全力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开展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安全检查和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加大特种设备领域执法监察力度,强化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快96333电梯安全运行监控中心建设。

五、强化组织保障

(十六)进一步加强质量法治建设。高度重视质量法治建设,围绕质量提升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两个重点,加快产规和政府规章的“废改立”。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执法打假责任清单制度和质量“黑名单”制度。加强质量法制宣传教育,继续组织开展“质量月”、“世界计量日”等活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法治先进典型,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质量权益的意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质量法治环境。

(十七)进一步加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按照《西安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制定蓝田县质量创建相关考核办法。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建立落实本质量强县行动计划相关工作方案,确定一名领导负责该项工作,具体工作要到人,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县质量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每月报送台账,每半年报送一次工作总结。县政府将适时检查考核本计划的贯彻实施情况,并结合目标考核,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责任单位:县考评办、县政府办、县质监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