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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西安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关于重申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蓝政办发〔2015〕54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西安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关于重申

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镇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程序和时限要求,明确各镇政府(街办)、各部门、重点企业主要领导是重大紧急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快速有效处置,按照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现将《西安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关于重申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蓝田县突发事件报告单。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8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关于重申

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及时、准确、详实地报送重大紧急信息,对于市委、市政府准确掌握情况、科学进行决策、快速组织应对、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期,我市一些单位在信息报送工作中,因报送流程不规范导致出现了信息迟报、漏报等现象,对市委、市政府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造成了一定影响。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程序和方法,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快速有效处置。现就重大紧急信息报送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

  报送重大紧急信息是一项政治任务,是一项政治责任,更是一条政治纪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紧急信息的报送和办理工作,要充分认识加强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向市委、市政府报送重大紧急信息作为一项必须履行的政治任务,认真负责地做好重大紧急信息的报送工作,要确保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快速传递信息,便于领导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预防、遏制和减少突发事件对人民生

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和损失。

  二、准确把握重大紧急信息级别

  凡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以及其它重要紧急情况,都属于重大紧急信息。在操作时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死亡3人以上的(含3人)突发事件;

  2.儿童受伤害的突发事件;

  3.社会影响面较大的预警信息或突发事件;如:爆炸、械斗、枪杀、抢劫、暴狱、投毒、劫机、公共交通、地铁施工、生产安全、需要政府立即救援的突发事件信息等;

  4.受伤人数在5人以上的突发事件;

  5.集体上访、请愿、游行、罢工、非法集会等事件;

  6.重要时期、重要场合、敏感问题的事件,如两会期间的进京访,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门前访,重大活动中的堵塞交通、围观闹事,有反党反社会苗头的活动;

  7.地震,严重疫情,风灾、雪灾、水灾、旱灾等极端天气;

  8.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注的事项。

  三、严格执行重大紧急信息报送程序

  在报送重大紧急信息时,要坚持初报、续报、反馈三个环节,即:重大紧急情况发生后,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有关部门要立即上报,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送信息。初报信息可以“先报事后报情”;通常情况下,电话报告要在事发后30分钟以内,最迟不得晚于1小时,文字信息须在1小时30分钟内上报。特别重大和紧急事件,工作人员可以边上报边履行正常审签手续,任何单位不得以各种借口压报和阻挡。在初报的基础上,要及时、准确、详实地续报重大紧急信息处置进展情况;特别重大紧急事件的续报,应一日一报或一日数报。各单位要以制式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单(已下发)的形式进行上报,签发人必须是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部门带班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时,带班领导或分管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要报告事件处置现场的领导姓名和到达现场的时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履行工作职责,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若遇市委、市政府领导对重大紧急事件有批示,要做好跟踪工作,将本单位落实批示精神、工作措施、群众反响及时反馈给市委、市政府。要加强对紧急信息的审核把关,对于信息中涉及的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目前状况等要素要进行认真核实,防止出现误报、错报等问题。

  市级各部门在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信息时,必须同时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送;重大紧急和敏感信息需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后再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四、严格落实重大紧急信息报送责任制

  做好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关键在于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制。向市政府报送重大紧急信息,各区县、市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负有领导责任,分管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区县办公室主任和市级各部门承担信息报送工作的处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街道、高等院校、重点企业等单位主要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今后,哪一级政府发生重大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由哪一级政府负责,并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紧急信息的,由市应急办组织约谈,并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区县和部门领导责任和相关人员责任。



西安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

2015年8月12日



抄送:市委总值班室。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会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