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蓝政办函〔2015〕48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我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蓝田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程希文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赵 刚 县政府办主任
张日强 县监察局局长
宋选庆 县财政局局长
杨井泉 县审计局局长
刘克林 县国土局局长
程行功 县农业局局长
钱均安 县林业局局长
雷新刚 县水务局局长
王 宏 县农综办主任
各镇政府镇长、蓝关街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务局局长雷新刚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日常工作。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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