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县政府文件 / 正文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蓝政办函〔2015〕48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我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蓝田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程希文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赵 刚  县政府办主任

      张日强  县监察局局长

      宋选庆  县财政局局长

      杨井泉  县审计局局长

      刘克林  县国土局局长

      程行功  县农业局局长

      钱均安  县林业局局长

      雷新刚  县水务局局长

      王 宏  县农综办主任

  各镇政府镇长、蓝关街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务局局长雷新刚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日常工作。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