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政办发〔2016〕19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旅游市场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蓝田县2016年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
蓝田县2016年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营造环境优美、秩序良好、服务优质的宜游环境,进一步优化我县旅游整体环境,积极做好“五一”假期旅游接待各项工作,结合我县旅游市场现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整治与规范结合,治标与治本并重”的原则,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方式,扎实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规范旅游经营行为,净化旅游市场,营造安全、有序、干净、畅通的旅游环境,为打造“人文山水蓝田,丝路生态慢城”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蓝田县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永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魏随康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刘军锋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 刚 县政府办主任
张 晔 县民政局局长
樊念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
钱均安 县林业局局长
王养军 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周德恩 县卫计局局长
邓宏愿 县安监局局长
王小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罗养刚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卫玉章 县物价局局长
林 涛 县残联理事长
李 杰 县交运局党委书记
许少英 县文物旅游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县文物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文物旅游局副局长许少英同志兼任。
三、工作重点
(一)环境卫生。重点整治县城及县城周边、景区及景区周边、通往景区道路沿线的环境卫生。
(二)旅游经营秩序。重点整治旅游景区内外围追游售、乱摆摊设点现象;旅游商品、纪念品、餐饮、住宿等经营单位价格虚高、以次充好、欺客宰客等缺失诚信的经营行为;各旅行社服务网点非法经营行为;规范非免费景区的门票价格及其它服务收费标准等。
(三)旅游安全。重点检查旅游接待单位的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是否健全;消防、游乐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各类涉旅的农家乐、饭店、酒店等的餐饮食品卫生状况是否达标;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是否健全等。
(四)旅游交通。重点整治客运站周边治安环境;旅游车辆道路交通安全;非法营运、违章车辆的查处;节假日旅游高峰时期的车辆疏导、秩序保障等。
(五)文明旅游:重点为提升旅游接待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强化对文明旅游的宣传引导和流浪乞讨及残疾等特殊人员的劝导等。
四、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景区免费开放的宣传报道及文明旅游的引导工作。
县政府办:建立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督办机制,对各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办。
县民政局:负责对县城及景区内外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对宗教场所及宗教活动进行规范管理。
县公安局:负责打击旅游市场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交通疏导和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及应急救援工作。
县林业局:加强对景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
县文体广电局: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净化文化旅游市场。
县卫计局:对公共卫生安全进行监管;建立应急医疗救护保障体系。
县安监局:对旅游安全进行综合监管,监督相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依法查处旅游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规范旅游经营行为,严打欺骗诱导、尾追游售、强买强卖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对宾馆、饭店及农家乐的环境、餐饮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对旅游景区游乐设施及安全进行监管。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城乡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完善市容环境设施,严格县城各类临时占道经营事项的审批、管理工作;对县城街道、夜市乱设摊点等现象进行整治。
县物价局:规范非免费景区门票,玉器、土特产等旅游商品价格,依法查处价格欺诈行为。
县交运局:开展客运站环境卫生及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涉旅非法营运车辆;规范管理出租车和其它营运车辆。
县文物旅游局:负责旅游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依法查处旅行社门市部违规、超范围经营行为;做好景区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县残联:负责对县城及景区内外的残疾流浪乞讨人员的劝导疏散。
各有关镇街:根据各自辖区旅游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辖区内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农家乐发展管理及旅游秩序维护等工作。
五、阶段划分
(一)动员和部署阶段(2016年3月上旬)。组建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目标和内容,细化分工,做好动员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6年3月中旬——11月中旬)。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
(三)巩固检查阶段(2016年11月下旬——12月中旬)。对全县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价,及时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于3月20日前将整治工作方案报蓝田县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对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打击,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在游客集散场所、景区主要通道及沿线悬挂横幅,营造整治旅游市场、净化旅游环境的浓厚氛围。
(四)认真总结,建章立制。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和完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综合整治工作总结报蓝田县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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