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政办函〔2016〕19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蓝田县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陕政发〔2015〕12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发〔2016〕6号)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蓝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顺利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魏随康 县公安局局长
赵 刚 县政府办主任
樊念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由县法院、检察院、统筹办、公安局、发改委、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经贸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卫计局、统计局、财政局、司法局、交运局、文体广电局、扶贫办、国税局、地税局、人行蓝田分行营业部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樊念龙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公安局户政大队副大队长李仙萍担任,工作人员从相关成员单位中抽调。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 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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