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政办函〔2016〕21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蓝田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蓝田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张西锋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赵 刚 县政府办主任
刘克林 县国土局局长
成 员:张争勋 县编办主任
宋选庆 县财政局局长
胡新志 县人社局局长
刘军政 县住建局局长
钱均安 县林业局局长
程行功 县农业局局长
雷新刚 县水利局局长
冯 华 县地税局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审定全县不动产登记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协调不动产登记工作技术规范、信息平台建设等事宜,推动信息共享交流;研究解决不动产登记工作中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完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局局长刘克林同志兼任。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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