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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蓝田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蓝政办函〔2016〕21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蓝田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蓝田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张西锋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赵  刚  县政府办主任

刘克林  县国土局局长

成 员:张争勋  县编办主任

宋选庆  县财政局局长

胡新志  县人社局局长

刘军政  县住建局局长  

钱均安  县林业局局长

程行功  县农业局局长

雷新刚  县水利局局长

冯 华  县地税局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审定全县不动产登记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协调不动产登记工作技术规范、信息平台建设等事宜,推动信息共享交流;研究解决不动产登记工作中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完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局局长刘克林同志兼任。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