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政办发〔2016〕117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6年中秋国庆节旅游工作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2016年中秋、国庆假期临近,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双节旅游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确保我县中秋、国庆节假日旅游接待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及早安排部署
今年中秋、国庆假期,我县将迎来实施所有国有景区免费开放后的第一个长假,加之白鹿原影视城和白鹿原民俗文化村的相继对外开放,来蓝游客数量必将呈井喷之势,旅游接待工作任务重、要求高。从即日起,启动全县假日旅游联动机制,各镇街和县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早动手、早准备。县旅游保障指挥部要加强对各镇街和县级相关部门假日旅游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各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双节期间全县旅游工作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
二、细化工作任务,确保落实责任
为确保我县双节旅游市场健康、安全、有序运行,各镇街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各自工作职能,认真做好双节期间旅游安全各项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做好双节旅游宣传。县文物旅游局要全面负责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假日旅游宣传、咨询服务、投诉处理、旅游信息采集、调查、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县委宣传部要做好假日期间我县旅游宣传指导工作;县文体广电局、县广播电视台要做好假日期间旅游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是大力抓好旅游安全工作。双节期间,近郊游和自驾游将成为主流,交通压力大。县交运局和县公安交警大队要加强运力保障、营运监管和客流疏导工作,严查非法和超载超时营运,避免大范围的游客滞留,坚决杜绝超员、超载和非法营运车辆上路行驶。同时要加强路况、车况的检查和维护,增加重点路段和道口的警示标志,增强警力部署,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滑坡、泥石流等极端自然灾害的监控和信息发布;县水务局、气象局要做好假日期间的天气预报和防汛工作,加强对山岳型景区的防汛安全管理,遇有可能产生危险状况的阴雨天气,应及时发布信息。
三是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重点做好各类旅游娱乐设施的安检工作和危险地段安全警示牌设置工作,制定高峰期游客疏散应急预案;县安监局、市场监管局要对各旅游接待单位的设施、制度、措施、运载工具、环境卫生、通道、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等进行全面检查,并督促接待单位做好防恐、防汛、防火、防破坏、防盗等工作,确保游客和公共设施的安全;县卫计局建立和完善假日旅游紧急救援系统,健全县、镇卫生院和旅游单位三级救援网络,对突发性旅游安全事故,要按照“先救治伤员、后收费”的原则,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县市场监管局要对全县旅游景区(点)的餐饮卫生进行检查,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县林业局要做好假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县城市管理局要提前做好假日期间县城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亮化、美化县城。
四是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各镇街作为本辖区旅游市场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本辖区旅游市场秩序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与经贸、市场监管、物价等行业监管部门联系,加大对玉石销售行业、旅游公路沿线、旅游景区(点)周边无业人员拦截游客兜售物品、销售门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旅游景区内外旅游餐馆、农家乐和摊贩的经营行为,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避免发生重大游客投诉和负面典型媒体曝光事件;县民政局、公安局要规范宗教旅游管理,对假冒僧人诱导游客烧高香骗捐、借教敛财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完善协调机制,加强信息报送
各镇街和县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假日旅游协调机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努力完成好假日期间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出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要将节日期间投诉电话、值班电话、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于9月 14日下午5点前报送县假日办(县文物旅游局),假日办各成员单位要将本单位假期工作总结于10月8日报县假日办。
联系电话:82721289 82736256
传 真:82732721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
抄送:市假日办;
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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