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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田县2016年“9·18”防空警报鸣放方案的通知

 

 

 

蓝政办发〔2016〕118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蓝田县2016年“9·18”防空警

报鸣放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蓝田县2016年“9·18”防空警报鸣放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  


 

蓝田县2016年“9·18”防空警报鸣放方案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鸣放的通告》(市政告字〔2016〕5号)精神,定于9月18日在全县范围鸣放防空警报,为确保鸣放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鸣放时间、地点和程序

(一)鸣放指挥中心:县人防办。

(二)鸣放时间:2016年9月18日上午10:00--10:15。

(三)鸣放方式:县警报指挥中心统一发放警报信号。

(四)鸣放程序:

1、发放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2、发放空袭警报:10:06—10:09(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3、发放解除警报:10:12—10:15(连续鸣放3分钟)。

二、领导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防空警报鸣放活动圆满成功,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武装部、公安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人防办、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卫计局、文物旅游局、交运局、电信局、城市管理局、电视台、国网蓝田县供电公司等单位为成员的蓝田县2016年“9·18”防空警报鸣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防办,办公室主任由县人防办主任赵鹏同志兼任,负责警报鸣放的组织协调、具体实施等工作,各镇街、各成员单位做好协助。

(二)职责分工

县人防办:负责警报鸣放活动期间的各项筹备、协调工作。具体包括:警报器操作人员培训、警报设备检修以及准确发放警报信号;9月18日前将通告、横幅张贴悬挂在主要街道、广场、社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域;安排人员在各警报点监听警报效果,认真做好鸣放记录以及资料收集、总结和上报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各中小学校师生辨听警报信号,进行人民防空常识教育,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县财政局:负责警报鸣放经费保障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警报鸣放区域内社会治安保障工作,在县城各主要什字路段加强治安巡逻,维护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并做好消防准备。

县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高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防止警报鸣放时因恐慌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

县卫计局:负责警报鸣放区域内各医院的宣传和安全工作,并做好应急救护保障工作。

县城市管理局:配合人防办做好警报鸣放通告的张贴工作。

县交运局:负责警报区域内交通秩序,确保交通秩序正常有序。

县文物旅游局:负责宾馆、饭店等单位游客的宣传解释工作。

县电信局:负责警报信号频率不受干扰,正常传递。

县气象局:负责警报鸣放期间警报通告及有关宣传在气象电子大屏幕上循环播放及配合工作。

县电视台:负责在9月12日—18日在《蓝田新闻》节目前后,全文播放《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鸣放的通告》,并同时发布字幕通告。

国网蓝田县供电公司:负责警报鸣放区内各警报设点单位供电线路的检修工作,确保电力正常。

三、工作要求

各镇街、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的原则,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做好宣传工作,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避免因警报鸣放造成人员恐慌和安全事故,确保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运行。县警报指挥中心及警报器各设点单位要在9月13日前对警报设备、器材、线路、电源、频道等系统进行一次模拟演练检查,9月17日再次组织模拟演练,确保9月18日警报鸣放信号准确无误发放。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会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