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县政府文件 / 正文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督查的通知

 

                                                                                         蓝政办函〔2016〕68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督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政府决定对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分组

县住建局、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共分五组:

第一组: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督查县国土局、教育局、卫计局、蓝关街办、洩湖镇、三里镇、华胥镇、厚镇、三官庙镇。

第二组:由县发改委牵头,负责督查县住建局、公安局、水务局、白鹿原管委会、蓝桥镇、葛牌镇、辋川镇。  

第三组:由县监察局牵头,负责督查县扶贫办、统筹办、城市管理局、安村镇、孟村镇、前卫镇。

第四组:由县财政局牵头,负责督查县交运局、旅游局、粮食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焦岱镇、小寨镇、汤峪镇。

第五组:由县审计局牵头,负责督查县农业局、农综办、文体局、焦汤管委会、普化镇、玉山镇、九间房镇、灞源镇。

二、督查时间

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2月 10日。

三、督查内容

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等方式,重点检查:

1.《蓝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方案》落实情况;

2.自查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3.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

四、几点要求

1.强化思想认识。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查找本单位、本系统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限。各督查牵头部门要确定1名领导、2名干部组成督查组,集中精力开展督查工作,督查组成立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督查组成员。

2.加强协同配合。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夯实责任,形成合力,确保本次专项督查工作顺利完成。

3.及时反馈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将召开专题汇报会,听取各督查组开展情况汇报。各督查组要及时梳理汇总督查情况,并形成督查材料分别报县政府督办室和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县住建局)。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