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政办发〔2017〕4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蓝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蓝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
蓝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全民健身是实现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增强人民身体素质,提高生活幸福指数的基本保障。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全民健身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依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西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为落脚点,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紧扣“健康中国”国家战略使全民健身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机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改革创新、协调均衡、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强化政府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能,统筹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使全县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为加快实施“旅游+”战略,全面建设“人文山水蓝田 思路生态慢城”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年龄多样化的体育健身需求,城乡居民参与体育健身的意识明显增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居全市领先位置。让全民健身在倡导健康生活、凝聚人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一)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不断增加。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5.2万,占全县人口比例的40%以上;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31.5万,占全县人口比例的50%以上。
(二)体育场地设施不断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净增0.8平方米,达到2.6平方米,实现城乡“15分钟健身圈”。
(三)全民健身组织基本健全。县、街办(乡镇)各级体育社团组织基本健全,体育组织网络建设向社区、农村延伸,全民健身活动站点覆盖城乡,服务管理规范有序,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突破1600人。
(四)全民健身活动经常广泛。结合群众需求,创新形式、充实内容,围绕“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主题,广泛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赛事活动。
(五)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进一步完善县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和检测站建设,使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经常化,年均监测0.3万人次,总数达到1万人次。周期末发布监测结果,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六)科学指导服务显著提升。在全县范围广泛推广普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第九套广播体操、定期举办科学健身大讲堂、健身技能指导和编制健身指导手册等,为不同人群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健身指导服务。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组织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县、街办(镇)、行政村三级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育行政部门加大对体育组织建设的指导力度,完善各级体育协会,使其成为全民健身活动的主要力量;加快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进程,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自生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民间组织转变,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运动服务的能力和质量。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育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结合群众需求,不断创新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再培训模式,每年全县举办培训班不少于2期,培训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80人次;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创建符合市场需求的培养模式,使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稳步增加,推动全县体育产业的发展;采取配备服装、以奖代补、公益岗位、外出学习等方式完善激励机制,调动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性。积极探索体育志愿服务队伍培养模式,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体系。加大全民健身设施供给侧改革力度,统筹规划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加快蓝田县体育场馆建设,即一个公共体育场(包括标准足球场、400米塑胶跑道、一般不超过2000个座位的单侧看台)、一个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片室外运动场地,同时提升改造蓝田县体育运动场,免费向群众开放; “十三五”期间,积极创建、争取上级体育部门街办(镇)示范性室内健身房3个、全民健身示范带(区)工程2个和多功能运动场地建设5个等项目,每年在社区、农村实施全民健身路径不少于30个,县体育部门要结合实际,筹措资金,同步实施。配合灞河沿岸整治工程同步实施灞河蓝田段全民健身走廊(公园)建设。
(三)构建内容丰富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大力弘扬体育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倡导“绿色健康、运动快乐”的健康新理念。通过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弘扬顽强拼搏、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体育精神。编制健身指导手册,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赛、科学健身讲堂和健身技能指导等,为群众提供多方位健身指导服务,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使体育文化融入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打造和提升蓝田县环灞河健步走活动、县广场舞大赛、县农民趣味运动会、公路自行车赛、马拉松、乒乓球、羽毛球赛等县级品牌体育活动,推进 “县级文化体育示范村”活动创建。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保证学生在校的体育场地和锻炼时间,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积极发挥“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等青少年体育品牌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使青少年提升身体素质、掌握运动技能、培养锻炼兴趣,形成终身体育健身的良好习惯。关注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各级老龄工作部门、残联、妇联每年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少于3次,参与人数不少于500人次。全县全民健身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开放;县机关工委、县总工会、团县委要充分发挥保障职工健身锻炼权益方面应有的作用,率先开展工间操活动,普及和推广第九套广播体操,每年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少于2次,参与人数不少于800人次。
(四)积极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按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施行办法》,积极完善县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监测站建设,每年检测人数不少于3000人。积极探索国民体质监测运行新模式,扩大体质监测辐射面。在健身房、体育场、公园等区域设置一批国民体质监测点,免费为群众开展日常性国民体质检测服务;利用国民体质监测车,实施体质监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及全民健身活动现场,使更多的群众感受到科学健身指导的益处,指导群众科学,健身周期末发布监测结果,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认真做好全国第五次国民体质测试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街办(镇)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把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摆在重要位置。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体育、宣传、机关工委、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国土、发改、住建、农林、卫计、城管、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学者等组成的蓝田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全县全民健身重大事项。街办(镇)一级要相应建立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确保全民健身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企业支持、社会响应、智库介入的大群体工作格局。
(二)加大投入和保障。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政府工作报告, 争取财政对全民健身投入资金平均每人每年不少于1元。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逐步加大各级体彩公益金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落实国家全民健身政策文件和体育场馆的各项税收政策,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购买全民健身服务机制,保障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体育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与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宣传等行业融合发展的具体措施,为广大群众参与体育健身创造必要条件;县级国土、住建、城管、体育等职能部门要完善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建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合理安排,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
(三)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全县全民健身评价考核机制,将其纳入国民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测评体系,对全民健身发展进行立体评估。县级人民政府每两年对《蓝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通过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实施全民健身公共积分、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等方法,奖励热爱体育锻炼、积极参与体育健身的人群,完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带动更多的人群自觉自愿参加体育锻炼;建立多层面、多渠道的全民健身市场化运行机制,调动社会资源投入积极性,带动群众参与体育健身主动性,刺激体育市场消费,促进我县体育产业发展。
(四)开创全民健身E时代。依托陕西省全民健身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我县全民健身数据的采集工作,通过大数据分析和共享,将人与场馆设施、人与赛事活动、人与指导培训有机结合,实现全县体育健身资源互惠互通,解决和谁健身、去哪健身、如何健身的问题,为群众参与体育活动提供方便,有效提高体育行政部门公共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为政府推进全民健身事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推动“智慧蓝田”建设发挥作用。
附件: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蓝田县、西安市、陕西省重点指标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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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蓝田县、西安市、陕西省重点指标对比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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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蓝田现状 |
蓝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
西安市现状 |
西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
陕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 |
| 参加体育锻炼人数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全县人口比例的35%。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5.2万,占全市人口比例的40%以上;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31.5万,占全市人口50%。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全市人口比例的43%。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30万,占全市人口比例的50%以上;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80万,占全市人口55%。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500万以上,占全省人口的40%;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的达到50%以上。 |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基本实现“15分钟健身圈”。 | 净增0.8平方米,达到2.6平方米,实现城乡“15分钟健身圈”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32平方米,基本实现“15分钟健身圈”。 | 净增0.68平方米,达到2平方米,实现城乡“15分钟健身圈”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城市普遍建有“15分钟健身圈”。 |
| 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 | 1179名 | 突破1600名 | 18233名。 | 突破2.3万人。 | 突破8万。 |
| 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 年均监测0.3万人次,总数达到1万人次,达到全市新周期监测目标任务的22%。监测站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 | 年均监测0.5万人次。 | 年均监测4.6万人次,总数达到23万人次,达到全省新周期监测目标任务的23%。监测站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 | 测试群众突破100万人次,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站点全覆盖。 | |
| 县级公共体育场地 | 无 | 2018年建成县级公共体育场。 | 无 | 全覆盖。 | 全覆盖。 |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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