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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每日聚焦》《电视问政》栏目曝光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机制的通知

 

 

 

蓝政办发〔2017〕3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每日聚焦》《电视问政》栏目

曝光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改进作风,及时做好西安电视台《每日聚焦》《电视问政》等栏目报道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每日聚焦》《电视问政》等栏目报道事项整改落实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集中观看《每日聚焦》《电视问政》栏目机制。县政府每日值班领导,县政府办(督办室)、县监察局、城市管理局、环保局、安监局、住建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电视台、蓝关街办、三里镇政府每日(工作日)值班领导19:30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集中观看《每日聚焦》《电视问政》栏目,其他单位值班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值班人员在本单位组织观看《每日聚焦》《电视问政》栏目,并向单位全体人员传达《每日聚焦》《电视问政》栏目曝光问题。

二、建立曝光问题夜查和整改措施及时报告机制。将《每日聚焦》《电视问政》曝光问题纳入县政府每日夜查重要工作内容,栏目播出后,县政府当日值班领导要立即带领相关部门针对曝光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夜查工作,举一反三,查找不足,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各相关单位要在夜查结束后1小时内,将整改落实措施或整改方案报县政府办(督办室),县政府办(督办室)及时整理审核后,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市政府督查室及县广播电视台。各镇街也要立即针对《每日聚焦》《电视问政》栏目曝光问题在本单位辖区内对同类问题开展夜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县政府办(督办室)。

三、建立曝光问题迅速整改及问责机制。《每日聚焦》《电视问政》栏目曝光涉及我县问题,县政府当日值班领导及分管领导必须立即带领相关部门深入现场进行整改。对于能立即整改落实的问题必须立说立行,事不过夜,对于确因客观条件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必须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完成标准及时限,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汇报,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县政府督办室负责对曝光问题跟踪督办落实,县电视台负责对曝光问题整改工作全程记录,当夜整理编辑后向西安电视台《每日聚焦》《电视问政》栏目报送影音资料。同时,县监察局要迅速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各责任单位对曝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必须于《每日聚焦》《电视问政》栏目播出后1小时内报县政府办(督办室)。

四、建立曝光报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查通报机制。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县政府夜查工作发现问题,特别是《每日聚焦》《电视问政》栏目曝光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县政府督办室要对县政府夜查工作发现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在县政府夜查工作基础上,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对《每日聚焦》《电视问政》栏目曝光问题开展检查,每周对相关责任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在全县通报相关情况。

五、建立曝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考核机制。县考核办要对县政府夜查情况及《每日聚焦》《电视问政》栏目曝光问题,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对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领导不重视、上报不及时、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扣分。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