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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假期旅游保障工作的通知

 

 

蓝政办发〔2017〕12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假期旅游保障工作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7年春节假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假日旅游保障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假期,实现我县旅游“安全、有序、文明、祥和”工作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春节假期全县旅游保障工作实行“切块负责、属地管理”,由相关县级领导负责,各镇(街)、部门主抓。

(一)强化重点活动和景区的旅游保障工作。结合春节灯会、白鹿原影视城、白鹿原民俗文化村、水陆庵景区旅游保障工作实际,县政府成立了4个现场指挥部和2个专项指挥部,主要负责春节假期旅游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舆论宣传、信息发布、工作督导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各现场指挥部和专项指挥部人员组成及分工如下:

1、灯会现场指挥部

现场总指挥:高建周

现场副总指挥:郑  伟  雷新刚  王养军  樊念龙

杨胜利  樊少甫

主要负责“诗意慢城”2017迎春灯会各项旅游保障工作。

2、白鹿原影视城现场指挥部

现场总指挥:李立强

现场副总指挥:孙  林  高  尧  沈小宽  惠小电  韩岳恒  林来科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主要负责白鹿原影视城各项旅游保障工作。

3、白鹿原民俗文化村现场指挥部

现场总指挥:张均锋

现场副总指挥: 刘军鹏  李晓鹏  蔺永昌  吴永军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主要负责白鹿原民俗文化村各项旅游保障工作。

4、水陆庵景区现场指挥部

现场总指挥:穆西峰

现场副总指挥: 刘小强  张伟  尚保利  贾  睿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主要负责水陆庵景区各项旅游保障工作。

5、突发事件应对专项指挥部

总 指 挥:朱  彤  魏随康

副总指挥:樊念龙  周德恩  邓宏愿  王小勇  李兴国

主要负责旅游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6、宣传投诉专项指挥部

总 指 挥:高建周

副总指挥:王小勇  赵瑞宁  崔广年  姚 熹  许少英

主要负责旅游宣传报道及各类旅游投诉的处置工作。

(二)强化各镇(街)春节旅游保障工作。春节期间,各镇街要结合辖区旅游接待工作特点,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旅游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旅游保障工作方案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旅游保障工作各项措施全面落实。

二、工作职责

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把握春节期间我县旅游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积极组织开展节前、节中旅游安全、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大检查活动,坚决杜绝旅游安全事故和旅游投诉事件的发生。

县政府办:负责 春节期间全县旅游保障工作的督导检查。

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负责春节期间全县旅游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做好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的督查工作。

县文物旅游局(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春节期间旅游大检查,加强对各旅游景区的监测、预警和应急防范工作,及时公布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和实时流量,当游客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值时,要果断采取疏导、分流措施;对山岳型景区要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警告警示提示标识牌及救生救助设施设备,严防因雨雪冰冻天气引发的自然灾害伤及游客;督促各旅游景区做好旅游接待和宣传各项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加大对扰乱社会治安、涉旅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做好人员密集区域的秩序维护和隔离疏散工作,严防暴恐、踩踏、烟花爆竹伤人等事件发生。制定迎春灯会安保、交通秩序维护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住建局:负责做好春节灯会临时停车场车辆停放管理、卫生保洁和城区路灯维护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规范宗教旅游景点的管理,对假冒僧人诱导游客骗捐、借教敛财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做好残疾人救助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灞河水面和两岸的灯组管护、水域安全巡查,做好灞河两岸、滨河路、蓝田新城广场的卫生保洁等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王顺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保障和森林防火等工作。

县文体广电局:负责制定全县文化演出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各类文化娱乐活动,做好文化娱乐节目审查和文化娱乐市场检查等工作。

县卫计局:负责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突发性的公共卫生安全事故,要按照先抢救收治、后收费的原则,保证伤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县统计局:负责做好旅游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强化节日期间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景区进行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做好县城环境整治、美化亮化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欺客宰客等行为治理工作,对商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加大对快捷酒店及宾馆饭店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对涉旅单位食品卫生和食品加工场所的监督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对全县所有游乐设施及景区缆车进行安全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坚决停止运营;按照工作职能,做好相关投诉处理工作。

县物价局:负责各旅游、商业、餐饮、玉器经销等服务企业明码标价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治理涉旅餐厅价格欺诈行为;按照工作职能,做好相关投诉处理工作。

县交运局:负责加强对“黑车”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黑车”及假冒公交车等非法运营行为;加强对出租车的管理,从严查处拒载问题;强化水上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

白鹿原管委会:负责督促白鹿原影视城、白鹿原民俗文化村做好旅游保障和宣传工作。

焦汤管委会:负责做好辖区内旅游企业的旅游保障工作。

国网蓝田县供电公司:负责做好春节期间全县用电保障工作。

县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负责做好春节期间通信保障工作。

县国土、气象、环保等部门:负责分别发布旅行健康提示、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空气污染指数等信息,引导游客规避安全风险。

各镇(街):负责属地景区旅游保障工作,抓好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服务咨询、治安巡逻、森林防火、突发事件处置及文明旅游劝导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思想认识。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旅游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假日旅游协调机制。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努力完成好春节期间旅游保障各项任务。要结合各自承担任务,制定和完善旅游保障工作方案,于2017年1月26日12:00前报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县文物旅游局)。

(二)严格应急值守。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全面掌握辖区内的旅游动态,遇有突发情况要反应迅速、应对及时、处置得当。要保持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严禁瞒报、迟报、漏报。要安排专人负责,24小时接受游客投诉,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因投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及时报送各类旅游信息,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所报信息数据详实、内容规范。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2月18日前将春节假期旅游综合情况报送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6186 0730   传真:8273 2721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5日
 

抄送:市假日办;

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各人民团体,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5日印发